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郭冀川
(相关资料图)
8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医学教育工作进展成效。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监察专员刘登峰表示,近年来,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治理能力不断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重要科技成果。构建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为健康中国建设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和可靠的人才保障。
专项支持获批上市一类新药达80个
近年来,我国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不断取得重大进展。国家卫生健康委自2008年以来,牵头组织实施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新药创制和传染病防控两个重大专项,组织全国上下的医药卫生科技工作者奋力创新,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专项支持获批上市一类新药达80个,是专项实施前的16倍,有力推动我国新药研发由仿到创、医药产业由大到强的跨越式发展,带动我国传染病预防诊断治疗和控制水平跨越式提升。
刘登峰介绍,我国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行业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在心血管领域等常见病、多发病的20个领域建成了50家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生物医药领域建成75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北京协和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建设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设109家委级重点实验室,省级行政区域实现全覆盖。启动实施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工程,建立科研院所稳定支持的资源配置新机制,健全完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科研诚信、成果转化等医学研究管理政策,有力促进医学研究规范健康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承担牵头组建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落实生物安全法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任务,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强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体系建设,为维护和塑造国家生物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快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加强人才规范化培养,强化依法安全监管。
目前,全国已有从事人间传染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的P3、P4实验室63个,P2实验室4.6万个,搭建了比较完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平台体系,为科学研究、疾病防控和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刘登峰说:“我们推动医学教育纳入法治化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医师法都明确要求完善医学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的三阶段医学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制度。截至2021年底,全国医师数量已达到428.7万人,千人口医师数达到3.04人,数量接近发达国家医师配置水平。其中,全科、儿科、精神科医生分别达到43.5万人、20.6万人和6.4万人,分别较2012年增长了295%、102%和173%,为健康中国建设和卫生事业发展、医疗水平提高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进一步加强P3实验室建设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又叫生物安全实验室,它为病原微生物操作提供一个安全有效的屏障平台,避免操作人员感染和公共环境污染。这项工作在整个医学健康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国家生物安全法去年颁布实施,设专章进一步明确强调这项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承担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管责任,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刘登峰介绍将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推动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根据微生物及其毒素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为4级,一级最低,四级最高,其中P3实验室是目前的重点布局,其数量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一定距离,在有效提升生物医药经济发展基础水平方面,P3实验室非常重要,是开展病原微生物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的主阵地,也是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平台。
二是实验室运行必须关注安全。卫健委逐步构建了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体系建设包括人员培训项目,将比较好的P3实验室作为教学点,把生物安全这项工作抓好。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建立了充分的责任体系,通过制度设计构建了风险防范的体系。
三是在日常监管上发力。责任体系建立之后,监管时刻不能放松,卫健委每年制定年度计划,部署实验室自查、属地化检查,在确保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能力的同时,保证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推进良性发展、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