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宁晚报
广西职业病防治取得显著成效,继续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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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叶祯
昨日上午,记者从广西职业健康工作进展与成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广西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体制改革内容,新发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
▶新发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
近年来,广西职业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新发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十三五”期间新报告职业病470例,较“十二五”期间下降51.6%。
职业病防治体系不断健全,全区现有职业病防治院4家、职业病诊断机构18家、职业健康机构168家;建成尘肺病康复站9家、康复点49个,基本覆盖有尘肺病100人以上乡镇和10人以上村居,可为辖区尘肺病患者提供免费康复治疗服务。
危害因素源头治理不断深入,全区先后在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加工、水泥行业、汽车制造、铅蓄电池生产等19个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和“回头看”行动,累计治理企业4000多家。治理后企业作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效显著。广西先后对8800多名尘肺病患者随访,对2606名存活职业性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
职业病防治监测项目范围不断扩大。监测项目启动以来,已覆盖全区95%以上的县(市、区),对121万名劳动者开展了职业健康检查,9365家企业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主动监测。
▶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
“十四五”时期,广西继续完善以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干的“自治区、市、县”三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加快组建自治区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加大自治区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力度。
2022年至2025年期间,广西持续在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到2025年底,治理企业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岗位合格率超8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大幅提高。
同时,广西还加大职业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力度,推动制定自治区职业病医疗和生活保障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加强职业病患者医疗保障,落实职业病患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赔付等待遇保障。研究制定专项救治救助政策,设立专项救治救助基金,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