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西安日报
(资料图片)
2023年市级“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救助项目将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实施每人5000元救助。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乡镇(街道)妇联进行登记申报。9月1日申报结束,还没申报的要抓紧时间了。
“两癌”申报对象为本市户口,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且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的患有宫颈癌、乳腺癌及其他生殖系癌症的城乡低收入妇女。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见下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病种病情证明、低收入类别证明等)。需要提醒的是,已经被全国、省、市“两癌”项目救助过的患病妇女,不再重复救助。以前年度已申报但未得到救助的妇女,需重新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
1.患病妇女个人申报表;
2.患病妇女贫困证明(须有民政局或乡村振兴局盖章);
3.患病妇女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确诊证明;
4.患病妇女身份证扫描件;
5、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交至所在乡镇(街道)妇联,由乡镇(街道)妇联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妇联统一上报县妇联。
所在乡镇、村(社区)低收入证明要写清楚患者是否是城乡低收入妇女,低收入标准和认定以当地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数据库系统为准,病种病情和治疗费用报销情况以当地卫生健康、医保部门为准,均需在相关系统中可查询确认。(即: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中的“两癌”患病妇女),并加盖村(社区)委会、乡镇政府、乡村振兴局或民政局公章。联系电话:029-8273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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