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周口日报
妊娠期血压管理是保障母胎安全与健康的关键措施,也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防治的核心问题。妊娠期血压管理不仅仅是在发生高血压以后进行治疗和处理,更重要的是将关注点放在采取规范、有效的措施使高血压不发生或者减少发生风险。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管理的关口前移,才能在理念上从传统的疾病诊疗转变为健康的保障与促进。
一、如何规范测量血压?
(资料图)
推荐使用经认证的上臂式医用电子血压计。血压测量前应至少休息5 min。测量时尽量采取坐位姿势,背部靠在有支撑的椅子上,身体放松,双脚着地,两腿不能交叉,测量手臂的位置与心脏水平保持一致,测量过程保持安静。首次血压测量时应完成双侧上臂测量,使用读数较高的手臂进行后续的血压测量。
二、如果血压正常,孕期该如何管理血压?
如果血压在妊娠早、中、晚期始终保持在<120/80 mmHg,同时不存在其他高血压危险因素,则需要在妊娠6至8 周了解并记录基线血压。妊娠28周前,应每4周测量一次血压。妊娠28至36周,应每2周测量一次血压。妊娠36周及以后,应每周测量一次血压。
三、具有子痫前期倾向的高危孕妇该如何管理血压?
经过医生评估具有发展为子痫前期倾向的高危孕妇,应详细了解和掌握孕前基础血压,在妊娠早、中、晚期各进行一次动态血压监测,尽早(妊娠16周前)开始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50至150 mg/d),直至分娩前。鼓励增加产前检查次数、了解和掌握血压的变化轨迹。
什么是具有子痫前期的高危孕妇?
当孕妇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应视为子痫前期高危:(1)具有子痫前期危险因素,包括子痫前期病史、慢性高血压病史、孕前糖尿病史、慢性肾炎病史、超重或肥胖、高龄、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易栓症、辅助生殖技术受孕和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2)在妊娠期动态评估由正常变为高危;(3)妊娠期间出现正常高值血压、白大衣高血压、隐匿性高血压、一过性高血压。
四、如果产后血压仍高,该怎么办?
如果产后血压仍≥140/90 mmHg,需继续进行降压治疗,根据血压恢复情况可逐渐减少药量直至停药。所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妇产后3个月应进行血压、尿常规及血脂和血糖检查,产后12个月内应恢复到孕前体重,并通过健康的生活方式进行体重管理。所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妇均应终生随访,每年1次健康体检。
(周口市妇幼保健院 董丽涛)
(原载《周口晚报》4月11日A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