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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今年以来,我国以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财税政策多措并举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只增不减,并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推进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持续整治人居环境。
记者梳理发现,2021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积极贡献税务力量的通知》,从六个方面对税务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明确要求。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激发乡村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乡村振兴捐赠等六个方面梳理形成了109项针对乡村振兴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
一图了解109项税费优惠政策如何支持乡村振兴。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支持乡村振兴的109项税费支持政策,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集中发力,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支持乡村创业就业和鼓励乡村振兴捐赠,体现了我国税收发展与改革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发挥了税收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的作用。
109项税费优惠政策如何支持乡村振兴?李旭红认为,109项税费支持政策中,支持重点各有侧重。一是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对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将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参与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速优化脱贫地区经济发展环境。二是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如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等免征增值税,通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产业振兴,并为贫困地区增添脱贫内生动力,使其从根本上走上脱贫致富之路。三是支持乡村创业就业,如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其每年12000元的限额,可自其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发挥税收保障民生之本的作用。四是鼓励支持乡村振兴捐赠,如“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政策,有助于凝聚社会力量,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在全国各地,税务部门落实落细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贵州,税务部门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聚焦农企农户涉税需求,落实落细各项税惠政策,助力涉农产业发展,服务农民增收致富,为乡村振兴注入税务力量;云南省税务部门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把政策和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持续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激发乡村创业就业活力;青岛市税务局出台了《关于税务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从政策惠农、服务便农、培训兴农、税银利农着手,四个方面共20条具体举措涵盖了乡村税收问题的方方面面,税惠春风吹遍乡村大地……
“未来,在巩固我国已有的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这109项支持乡村振兴税费支持政策的继续实施,将持续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乡村生活富裕,助力我国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李旭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