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功事件
黄克功1911年出生于江西南康,16岁参加革命,不仅参加过万里长征,还是一位“老井冈”,参加革命十几年来,他战功累累,尤其以在二渡赤水中的娄山关战役的表现最为突出。
(资料图)
长征期间他曾任团政委和师政治部宣传科长,到延安后他进入抗大学习,先后担任第15队和第6队队长。
黄克功可谓青年才俊,勇冠三军,因此他在抗大中颇受器重。但是因为年龄和性格的关系,黄克功却犯下了一个令人难以饶恕的错误。
事情是这样的:自抗战爆发以来,无数有志青年纷纷投奔延安,这其中也有不少的女青年,她们中的一些人进入抗大后被编成了两个女生队,其中一队有一位女学员名叫刘茜,她长得漂亮,能歌善舞,很快就和黄克功谈起了恋爱,但是双方确立关系后,刘茜却有些反悔了。
某日,黄克功找到刘茜,请她到河边谈谈,两人谈了很久还是没谈拢,黄克功一怒之下便开枪将其击毙。
刘茜一夜未归,大家最后找到了她冰冷的尸体,也报了案。另一边黄克功的衣服上溅了刘茜的血,回去之后他叫警卫员给他洗洗,警卫员觉得此事很蹊跷。
刘茜的同学陶宛容报告称刘茜是被黄克功约出去的,所以很快就查到了黄克功的头上,这时警卫员勇敢地把黄克功衣服沾血的疑点向组织做了汇报。
组织正式找黄克功谈话时,黄克功也没有狡辩,很干脆就承认了,他说原来他们已经讲好要结婚了,但刘茜又变卦了,自己一气之下便开枪打死了她……
这便是延安时期著名的“黄克功事件”。
罗瑞卿的意见
如何处理黄克功呢?当时最主要的意见有两种,一种是杀人抵命,一种是戴罪立功。
有人说黄克功随意杀人,杀得还是投奔延安的进步青年,其政治影响非常恶劣,必须依法制裁。也有人说,黄克功年轻气盛犯了错误,应念在他过去有功饶他一命,让他戴罪立功。还有人把矛头对准了刘茜,认为她在恋爱中三心二意,见异思迁,也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此时101是抗大的校长,但是由于他受了枪伤去苏联休养,所以实际的工作都落到了副校长罗瑞卿(开国大将)的身上,如何处理此事,考验着罗瑞卿的能力。
要知道,罗瑞卿平日里就很器重黄克功,把他视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在黄克功供认罪状被关押后,罗瑞卿还是亲自去探望了他,和他进行了谈话。但是,私人之间的感情并无法改变罗瑞卿的原则,罗瑞卿很快就把自己的意见报告给了中央。
他认为,任何人,无论他有什么功劳,有什么地位,都不能例外,都应该服从法律。黄克功之所以敢开枪杀人,一个原因就是他自恃有功,自以为能躲过法律的制裁。况且,现在的大局是全国统一战线已经建立,如果我们不依法惩办他,将在全国范围内造成恶劣的影响,那些爱国青年还愿意到延安来吗?
黄克功事件在当时已经发酵成了一件闻名全国的案件,当时国统区里很多别有用心的人对此事大肆渲染,滥加污蔑,那此事宣传成了一件耸人听闻的“桃色事件”,很多不明就里的群众被他们误导,并产生了不满的情绪。此事如果不严加处理,影响的恐怕将不只是延安。
罗瑞卿的这一意见报上去之后,很快就获得了中央的赞许。
最后的宣判
不久后,对黄克功的公审如期召开。公审中,审判长特地询问黄克功过去曾参加过哪些战斗,受过哪些伤,黄克功一一历数了自己战斗过的地方,还敞开自己的衬衣,看到黄克功的身体上伤疤连着伤疤,人群不由得产生了一阵骚动。
黄克功只讲过一句看起来是为自己辩护的话,他说:“破坏婚约就是侮辱革命军人。”
随后他坦然地讲出了自己最后的愿望:如果自己被判死刑,他希望他能够死在战场上,而不是刑场上。如果可以,他希望可以给他一挺机枪,让他死在冲锋的路上。但黄克功显然也意识到了这是不大合适的,他补充说:“如果不合刑律,那就算了。”
经过短暂的休庭后,审判长宣判黄克功为死刑,且立即执行。得知这个结果,黄克功似乎并不意外,只见他高高竖起胳膊,高喊:“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华民族解放万岁……”随后他被刑警队押着离开了座位。
就在这时,一匹快马来到了会场外,马上的工作人员匆匆上前,交给了审判长一封信,这封信正是出自X的手笔。由于信中建议将此信当着黄克功的面当众宣读,主持人挥手示意把黄克功重新带回被告席。
不少人都想着,这会不会是一封要求刀下留人的信,大家都屏气凝神等待着。审判长清了清嗓子,庄严地念道:……正是由于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是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XX,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指处以死刑)……我们对于自己的XX和战士,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严格的纪律……
黄克功听罢满脸羞愧,抬起头时眼角已经挂了泪花,被押走时,他再次高喊了之前的口号,场面颇为动人,会场上竟有不少人被感动得啜泣了起来。没过多久,刑场那边就传来一声沉闷的枪声……
多年之后,罗瑞卿大将回忆起“黄克功事件”时,依旧唏嘘不已,扼腕叹息,他说:“能打呀!那可真是个猛将!光看他的那一身伤疤,真是下不了手杀他……那真是比诸葛亮斩马谡还让人感觉不是滋味。但不杀不行啊……投身革命的学生在看着我们,群众在看着我们,就连我们的同志都在看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