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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商鞅变法中的很多政策,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都觉得不可思议。而在商鞅变法的过程中,有这么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条例。商鞅不允许父子、兄弟同室居住,这是什么情况呢?
在现实生活当中,父子、兄弟居住在一起,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尤其是那种大户人家,一大家子几十号人,全都居住在一起。可是商鞅却严厉打击这种行为,家中但凡有2个儿子,且到了成家的年纪了,那么就必须要和父母分开居住,自己出去另立门户。
其实这已经是改善过的条令了,此前商鞅曾经颁布了“异子之科”的法令。该法令中要求,家中如果存在两个成年男性,却没有分家的话,那么就要加倍征收户口税。后来这条法令又得到了细化,也就是上面提到的这种情况。那么问题来了,商鞅为何要干涉人家的家庭人口呢?这是不是做得太细致了呢?
这在华夏文化面前,还是很难接受的。商鞅要改变的就是这种现象,家里的人都是直系亲属的话,那么就没这些陋俗了。秦国一向被山东六国瞧不起,主要就是因为他们野蛮的风俗,因为这个秦国做了很多努力试图改变这个现状,而商鞅变法这么一搞,逐渐提升了秦国的文明程度。
第二,分家出去,自然就增加了户口。商鞅变法时期,秦国是按照户口来收税的。以户口为单位的话,那么分家的优势自然就体现出来了,儿子分出去单过,那么就等于自立门户了。自然也就要服兵役、服徭役、缴纳户口税,虽然年纪轻轻的儿子负担增加了,可秦国变相强大了,商鞅只管大局。但是你要知道,不是每家每户,都有钱给娃盖房子、娶媳妇儿的。那么这些没钱的孩子咋整呢?很明显,就成了社会上的街溜子,或者只能跑去入赘到其他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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