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杂谈-55】
【资料图】
御赐敕书其实就是圣旨的一种。清朝的圣旨大致有三类,即诏书、制书和敕书。这三种圣旨最大的区别,在于其接收的对象不同。
其中诏书面向的对象是全体官民,一般用于发布全国性的法令,如税收征免、开科取士、大赦天下等重要事项。所以诏书平时出现的频率并不高,古装剧里动不动就“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情节,是不切实际的。
制书宣示的对象是文武百官,受众范围小了很多。其内容主要是对官员的言行进行规范,或者发布一些重要制度。清朝时皇帝发布制书的情形非常少,一般大事用诏书,日常小事就直接发口谕了。
敕书也是圣旨的一种,它是皇帝敕书下发给官员个人的文书,主要是作为官员晋升、封爵的凭证。所以敕书的内容主要是一些对官员诫勉、鼓励的话,以及晋升的理由,有何功劳等。
对于官员来说,御赐敕书无疑是非常重要和宝贵的,必须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了也是没地方能补办的。不过,清朝有一个大马哈官员,还真的把自己的敕书给弄丢了。
这个弄丢御赐敕书的官员名叫博尔晋,是建州女真完颜部人,隶属于镶红旗。努尔哈赤刚起兵创业时,博尔晋就带着族人来投奔了,是努尔哈赤的元老大臣之一。
在努尔哈赤统一辽东的过程中,博尔晋参加了多次关键战役,在攻占辽阳、沈阳的战役,以及讨伐蒙古扎鲁特部等战役中表现出色,一路凭军功升职到梅勒额真的位置,相当于副军级干部。
到了太宗皇太极时期,博尔晋的地位更加显赫,位列八大臣之一。天聪元年(1627年),他还参加了宁远、锦州之战,此后不久就去世了,具体时间不详。
博尔晋去世后,家人发现他的御赐敕书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博尔晋去世前的爵位是一等副将,本来他这个爵位子孙是可以继承的,但由于他们丢了敕书,结果就被取消了世袭资格。
“叙先后战功,授一等副将。旋卒。以失敕书,子孙不得袭。”(清史稿·博尔晋列传)
对于博尔晋的后人来说,这个损失还是挺大的。没有了世袭的爵位,仕途的起点只能从零开始,相当于子孙后代的铁饭碗没了。
好在博尔晋的儿子特锦比较争气,他靠自己从基层干起,后来凭军功升任了兵部侍郎、镶红旗满洲都统,职位超过了自己的父亲。
康熙年间,特锦找到了吏部的官员,请求给自己父亲博尔晋立碑纪功。吏部同样以他丢失敕书,又没有佐证为由,驳回了他的请求。
后来康熙皇帝知道了此事,对大臣们说,博尔晋的事迹我知道一些,他早年间辅佐太祖艰苦创业,挺不容易的,还是准了特锦所请吧。于是批准其立碑纪功,并追赠谥号忠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