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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要闻:“小二,切2斤肉来”,宋朝人口中的2斤肉,究竟是什么动物的肉?

2022-10-26 05: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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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切二斤肉”通常是指牛肉。


(资料图片)

在古装影视剧或者一些小说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个场景,一个人走进饭馆,招呼饭馆伙计,说“小二,切二斤肉来,再打壶酒”。

这个时候,饭馆伙计就会很快端出来一盘肉食,而这个客人便开始大快朵颐。

那么问题就来了,客人要求小二所切的二斤肉,究竟是什么动物的肉呢?在我看来,这个所谓的“二斤肉”,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以牛肉居多。

至于为何说是牛肉居多,下面一一分析。

首先,我们可以用排除法,这所谓的“二斤肉”,肯定不是鸡鸭鹅之类的家禽肉。

为啥呢?很简单,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我们去饭馆如果要吃鸡鸭鹅这类的肉时,一般都会“要一只”或者“要半只”,很少有人会开口说“给我来二斤鸡”的。

毕竟鸡鸭鹅这种家禽,个头相对较小,所以,通常也是按“只”来卖。

因此,宋朝人下馆子,口中所说的“二斤肉”,首先能够排除鸡、鸭、鹅这类的家禽肉,其次,肯定也不是鱼肉。

这个原因和鸡鸭鹅类似,吃鱼通常是以“条”为单位,况且,这鱼如果只有二斤的话,那个头也忒小了点。

所以,下馆子招呼小二“来二斤肉”,这肉基本上也不可能是鱼。

那么,除了鸡、鸭、鹅这类家禽,以及各种鱼类之外,还有那些肉类是在宋朝的饭馆中能见到和能吃到的呢?

这个答案,在记载宋朝人饮食的《东京梦华录》中就有明确记载。

《东京梦华录》里,较为详细地记载了宋朝人比较常吃的菜肴,这些菜肴基本上都会在各大饭馆售卖。

其中不仅有海鲜做的菜式,还有蔬菜做的菜式,当然也包括各种肉类做的菜式。

而肉类所做的菜式中,作为原材料的肉,主要分为羊、鸡、鸭、鹅、鹑(泛指鹌鹑)、兔、獐、猪、牛等,这些都是百姓们花点钱在饭馆里能吃到的常见菜式。

当然,宋朝人能吃的肉肯定不止这些,还有像鹿肉这类的高端食材,不过这些食材价格过于昂贵,一般都是达官贵人才有可能会吃,因此普通的饭馆里很少有人会点这些菜式。

而根据上述所记载的肉类,再刨除鸡鸭鹅以及鹑、兔、獐这类相对偏门的食材,剩下较为常见,人们也经常会吃的肉类食材就是羊肉、猪肉以及牛肉。

并且,这三种肉类,也符合下馆子时来上二斤的特征,毕竟没人会在饭馆里招呼小二来上一只羊或者一头猪的。

因此,用这个排除法,我们得出的结果就是,宋朝人下馆子时,口中所说的“二斤肉”,基本上是羊肉、猪肉或者是牛肉这三种之一。

而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二斤肉”为何通常会是牛肉而不是羊肉和猪肉。

先说为何不是羊肉。

这个原因很简单,因为羊肉太贵,普通人吃不起,即便是吃,也就是稍微买点尝尝鲜,很少会十分大气地说“来二斤”的。

羊肉贵到什么程度呢?关于这个问题,苏轼最有发言权。

苏轼还未落魄之前,曾在宋朝京师汴梁着实潇洒了一段时间,那段日子里,他经济较为宽裕,加上又是个爱吃的主儿,因此,拿着钱是什么好吃吃什么。

但就算是他这般花钱如流水的人,在吃了几次羊肉之后,还写出了一句“十年京国厌肥羜”的诗句,这句诗大意就是说,自己吃羊肉吃的腻了。

实际上,他这可不是说自己吃羊肉吃腻了,他的这句诗,颇有现代人在朋友圈炫耀的感觉。

说白了就是,你看我苏轼,像羊肉这种又贵又好吃的食物我都吃腻了,你们一年也难得吃上几次,是不是很羡慕我?

苏轼这句诗,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由此可见,一个羊肉居然能让大诗人苏轼拿出来炫耀,足以说明这羊肉的价格是真不便宜,毕竟搁到我们现代,没人会因为吃了几顿羊肉就发朋友圈炫耀的。

并且,在他后来被贬官至惠州后,由于囊中羞涩,想吃羊肉又买不起,只能用当时人们不要的羊脊骨解馋,只不过经过苏轼研究,居然发明了最早的“羊蝎子”。

通过苏轼的例子,就可以看出宋朝时的羊肉确实很贵,另外一个例子就是大诗人陆游,陆游曾官至高位,但依然“馋羊肉”,这就说明,依照他的收入,照样也做不到“羊肉自由”。

此外,在《水浒传》中,也有一个类似的例子,表达了当时的羊肉“价值不菲”。

《水浒传》第三十八回,宋江、戴宗以及李逵前去江州的一家酒馆喝酒,这家酒馆名字叫“琵琶亭酒馆”,里面卖的酒乃是“玉春”上等酒。

并且,这里的餐具十分精致,就连宋江都为之赞叹,这就说明,这是一家高档酒馆。

去了之后,李逵嫌只吃鱼肉不过瘾,因此,大哥宋江就叫来店小二,让小二“切上大块肉二斤”,好让他们吃得尽兴。

但小二看了看李逵,说了这么一句话。

“小人这里只卖羊肉,却没牛肉,要肥羊尽有”

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说,小二表明自己这里只卖羊肉,像便宜的牛肉他们这里是不卖的,而这句话,惹怒了李逵,当场就拿汤泼了小二一身,并对其喝骂不止。

李逵为何发火?很简单,因为李逵觉得被小二“鄙视”了。

他认为,小二这是看不起他们,认为他们三人不是能吃得起羊肉的主儿,因此才会拿话来挤兑他们。

到了最后,还是宋江出面,做东切了三斤羊肉,并撂下话“你去只顾切来,我自还钱”,这意思就是,我们吃得起。

从这个细节中也能看出,当时的羊肉确实不便宜,不然李逵干嘛会因为小二挤兑他吃不起羊肉而生气呢?

当然,宋朝羊肉价格偏高也是有原因的,一个最核心的原因就是,宋朝疆域决定了大量过去适宜养羊的地区,被其他少数民族政权所占据。

此外,羊在当时也是军用物资之一,比如羊皮可以做帐篷和衣服,因此到了宋朝后期,游牧民族严格控制羊的出境,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了当时的羊肉奇缺,因此自然价格就居高不下。

所以,通过上述的例子就能说明,羊肉在当时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就算一些稍微高档的饭馆里有售卖,但也不是谁都有实力进门就喊着“来二斤”这种程度,顶多就是稍微来一点尝尝鲜而已。

因此,宋朝人下馆子时口中的“二斤肉”,就可以排除掉羊肉了。

那么,为什么“二斤肉”也不是猪肉呢?很简单,因为当时的人们,不喜欢吃猪肉。

猪肉在当时,价格相当便宜,一度达到了“价贱如粪土”的程度,但就算是这么便宜,照样还是没人肯吃。

比如苏轼在被贬到黄州的时候,就写下了这么一句诗。

“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

另外,在《东京梦华录》中,虽说肉食菜式提到了猪肉,但相比于用羊肉做出来的近百道菜式而言,猪肉只有个位数的菜式数量,明显也说明当时猪肉并不怎么受欢迎。

并且,这仅有的几个以猪肉为原材料的菜式,主要还是猪蹄、肘子之类特殊部位的菜式。

同样,也是在《东京梦华录》中的第二卷《州桥夜市》中,介绍了很多夜间世外露天餐饮摊的美食,而这其中,以猪肉为原材料制成的菜式,只有“旋炙猪皮肉”一种。

另外,宋代有个学者叫做周辉,他在其著作《清波杂志》中,提到了这么一个细节,他某次路过一个地方,想给养的猫买点猫食,结果到了集市上,摊主却拿出来一些猪肠子,说我们这里猫的粮食就是这东西。

“令买鱼饲猫,乃供猪衬肠,诘之,云“此间例,以此为猫食”。”---《清波杂志》

总而言之,在宋朝时,猪肉的地位并不高,甚至还被人们视为“下等肉食”,究其原因,大概是跟猪的生活习性有关。

我们都知道,猪是一种杂食性动物,就是什么都吃,同时也排泄得多。

就是因为猪有这些习性,因此在最早的时候,猪是作为一种产生肥料的作用,而被古代人进行饲养的。

但正是因为猪吃得很杂,并且古代养猪都是在茅厕后方搭建一个猪圈,这就让人们觉得,猪这种啥都吃的动物,其肉食是不干净甚至是“污秽”的。

出于这种原因,古人才不太乐意吃猪肉,即便是吃,也是吃像猪蹄之类的局部部位,至于其他部位,古人既不肯吃,也不太懂得如何能烹制的美味,因此自然也就放弃了。

也正因为如此,苏轼在黄州时,才能买到价格极其低廉的猪肉,并发明创造出一道“东坡肉”的美食出来。

所以,既然猪肉在当时的地位较低,并且也没有大面积被人接受和烹饪,自然在饭馆里就不会作为主要售卖的肉类。

加上猪肉价格低贱,因此当时就算有人要吃猪肉,也犯不上非要跑到饭馆里来上二斤,何况饭馆也不一定有呢。

鉴于此可以得出结论,宋朝人下馆子时所说的“二斤肉”,基本上不是猪肉。

而最后一个就是牛肉了,根据多个史料以及相关文学作品的记载,宋朝人下馆子时要的“二斤肉”,通常都是牛肉。

首先需要纠正一点的就是,宋朝时,人们是可以吃牛肉的。

不知道从何时起,开始流行一种说法,说古代为了保护农业生产,因此就对耕牛进行了严格的保护,因此法律是严禁杀牛的。

甚至到了后来,这种说法已经演变成吃牛肉要杀头的地步。

至于说《水浒传》中那些好汉们为何都吃牛肉,对此就有说法认为,因为宋代吃牛肉犯法,普通人是不敢吃的,而那些好汉为了彰显自己“藐视法律”的“大无畏精神”,因此就专挑牛肉吃。

但这种说法,其实是极其不靠谱的。

第一,以《水浒传》为例子,就算那些好汉们为了彰显自己的反抗精神,但他们去饭馆、酒店时,都是招呼店家“切一盘熟牛肉上来”。

而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店家没必要也和好汉们一起“反抗”吧。

并且,店家能很快端上来,这就说明,人家是正常售卖的,完全是正规营生,总不可能这些店家专门给这些个好汉单独上牛肉吧,完全没这个必要。

还有,《水浒传》中林冲被刺配沧州时,当时他负责看草料场,一天他上街去买酒的时候,可是买了不少牛肉回来。

不仅在店里吃了一部分,又带回了一些作为下酒之物,而林冲当时虽说不再是教头,但好歹也是官家人,并且店家也知道他是官家人,但照样还是卖给他了不少牛肉。

难道店家不怕林冲告官吗?

此外,在卢俊义被押往刑场,石秀劫法场的情节里,石秀先是找到法场附近的一家酒楼,进去之后招呼小二上“大碗酒、大块肉”,根本就没说要牛肉,而小二最终端上了的也是熟牛肉。

要知道,这里可是大名府的法场附近,不是乡村野店,但店家居然敢在这里卖牛肉,难道不怕官府追究吗?

通过上述几个例子就说明,古代民间是可以售卖并吃牛肉的,并非像传言那样吃牛肉违法。

当然,古代保护耕牛的法律也是有的,但在保护耕牛的同时,朝廷出台的律法中,禁止的是“私杀耕牛”。

这里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私杀”,一个则是“耕牛”。

也就是说,杀牛可以,但不能你想杀就杀,更不能杀活着的、用于耕田的耕牛,而只要不违反这两点,是不会被律法惩治的。

要想杀耕牛之外的牛,需要报备当地官府,经过官府查验无误之后,然后你才可以杀。

另外,拿耕牛来说,它们也是有生命的动物,既然有生命,那么就必定会面临病了、残了、死了之类的情况。

出现这种情况,那么耕牛如何处理?难道供着它,让它在家里颐养天年?

随便想想也不可能如此,必定是报备官府,让官府确定这头耕牛无法继续为农业生产而服务,然后就可以杀了。

况且,牛筋、牛皮这些东西,在古代也是战略物资,但要想取得这些东西,必定得杀了牛才行,所以,这就得出了结论,古代不是不准杀牛,而是必须经过官府同意才可以杀。

而杀了牛之后,牛皮、牛筋、牛角上交,而牛肉肯定是卖给饭馆,毕竟那么多自己也吃不完,卖了还能换点钱回来。

所以,不管是屠宰牛,还是售卖牛肉,只要有一定的手续,都是合理合规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何有的饭馆敢在闹事之中售卖熟牛肉的原因了。

而再来说为何宋朝人口中的“二斤肉”大概率是牛肉的问题。

这个也很简单,前文讲过,羊肉因为诸多因素,导致其价格偏高,大部分人均不能吃得起,最起码做不到大快朵颐地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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