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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要把东西退给主家,我以为是没人要的,所以把东西捡回家了。”1月30日,正月初九,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大桥派出所接到当地一名老妇打来的电话,称要退回“捡”的东西。
年礼完璧归赵
记者了解到,大年初五那天,大桥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准备外出拜年,携带的年礼不见了。民警了解得知,这户居民住在5楼,前一天晚上,他们将第二天拜年所需要的白酒、牛奶、坚果等物品,搬到了1楼楼道口,以免次日搬运手忙脚乱、耽误时间。没成想,次日大早下楼,放在楼道口的年礼都“失踪”了,肯定是被人偷走了!失主赶紧报警求助。
随后,派出所展开调查。其实,“拿”走年礼的,就是附近的一位老妇。据其陈述,她路过时,看到了放在楼道口的年礼,以为这是谁家不要的东西,就带回了家。后来,从街坊邻居处得知派出所要“抓小偷”后,自己急了,生怕自己被当做“小偷”,赶紧和派出所取得了联系。最终,在派出所协调下,所有年礼都物归原主。
对于老妇的举动,民警进行了批评提醒,首先,这些年礼不像是被人丢弃的。其次,即使有这样的认知,也要询问一下街坊邻居,问清楚了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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