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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薄其雨)因与他人发生口角情绪失控,北京顺义一男子闫某酒后无证驾驶车辆连续冲撞人群、车辆,致多人受伤、财产受损。12月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法院经审理判决闫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事发监控视频截图。图源顺义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3月某日凌晨,闫某和朋友在歌厅聚会饮酒,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双方在歌厅门口发生肢体冲突。被他人拉开后,情绪失控的闫某到停车场驾驶自己的车,猛踩油门,直接向人群撞去。
案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闫某驾驶车辆撞向人群时,人群中发出阵阵尖叫声。随后,闫某所驾驶的车辆车头损坏较为明显,其仍然驾车离开,直到再次撞到路边隔离桩,才不得不停下。闫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行为造成三位被害人受伤,三辆汽车受损,闫某于当天自动投案。事后经检验,闫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9.8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明知自己的行为足以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仍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冲撞人群、车辆,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闫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认罪认罚,故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顺义法院判决闫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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