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拥有一个温暖的家是每个人梦想,买房成了人们奋斗的人生目之一。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需要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里会约定买卖双方的各种权利和义务,那么原房主售卖反悔,购买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吗?
不想成为房奴的沈女士准备在浙江某区购买一套二手房。经过中介的介绍,沈女士很快选好心仪的住房并支付了一半房款,沈女士和原房主约定房屋过户后再交付尾款,等了一段时间,还未见原房主提要过户的消息,沈女士便主动询问其原因,原来是原房主反悔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沈女士不同意原房主的意见,即使在房屋没有过户的情况下,她仍继续要求原房主履行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将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所有权变动分开,登记过户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有效成立的要件。所以房屋登记与否并不影响吴女士买卖合同的成立。
另外,虽然原房主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但是他并未将房屋过户给他人,若原房主不具备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条件,沈女士则不必担心,她完全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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