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2月7日上午,一则手机坠楼的新闻引发热议。事发时一名女子正在录制网课视频,刚说出第一句话手机就从阳台26层楼坠落,在空中落体7秒后最终砸在草坪上,直至落地时手机录像都未停止。
对此,网友表示自己体验了一次"沉浸式跳楼",为这款手机的质量点赞。也有网友表示质疑,认为该女子是在摆拍,为何要将手机放在窗台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我们会持续跟进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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