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讲到石堡城的问题,对于唐玄宗时期的大唐帝国来说,可以说是一个重点兼难点的问题。唐蕃之间几度较量,几度易手,唐玄宗志在必得,王忠嗣是多次反对。今天咱们来看这段历史,究竟谁的做法更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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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对于石堡城的名字并不陌生,开元17年,不世出的宗室名将李祎,长途奔袭,最终出其不意地顺利攻克这座天险之城,完成了对吐蕃决定性一击!可惜后任的河西、陇右节度使盖嘉运不给力,让石堡城在吐蕃人的一次乘胜进攻下轻易的陷落了。
此后唐军虽然多次采取行动,试图夺回石堡城,但均以失败而告终,比如说天宝四年陇右节度使,皇武甫惟明亲自组织策划的那次大举进攻,便被兼程来援的吐蕃大将莽布支打了个里应外合,直接导致了唐军的惨败。教训是惨痛的,且刻骨铭心。因而自石堡城丢掉的这五年里,李隆基日夜思索,想着怎么再将石宝城收复,现在他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的曙光,那就是勇气与智慧兼备的王忠嗣!
然而,当朝廷下诏向军中的高级将领们,征询攻占石堡城方法的时候,王忠嗣的回奏却让皇帝陛下深感失望,石堡城地势险要,城堡坚固,吐蕃人又倾举国之兵镇守,现在我们想要攻取,自称如果不付出数万人伤亡的代价,恐怕很难成功,臣担心此举得不偿失,不如暂且厉兵秣马,伺机而动!
实事求是地讲,王忠嗣的判断是有一定道理的。想当年李祎之所以能够拿下石堡城,敌人防备松懈,警惕性不足,是极为重要的一点外因。现如今,吐蕃国内上下都知道唐朝有意攻取石堡城,这个当年的优势已然转变为最大的阻力,即便唐军的强攻可以奏效,那也必定是惨胜!皇帝的意见这就没有执行下去。
此时,将军董延光立即毛遂自荐,请旨率领所部拿下石堡城,董延光如此配合,李隆基自然十分高兴,于是他下达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命令,同意董延光出兵石堡城,同时点名让王忠嗣提供一部分兵马配合作战,不得已之下,王忠嗣奉命派出了手下的部队。
但是董延光依旧十分不满,因为王忠嗣虽然派出了数万兵马助战,但出征前却没有宣布赏格,出来打仗,除了精忠报国的爱国主义精神鼓舞之外,总还得有个物质方面的激励吧?比如说干掉了敌人什么级别的领导干部,这边就册封你一位相应级别的爵位官衔,童叟无欺,且不限制年龄身份,一律酬赏!这样的话,出去打仗的大兵们,才能有动力,军队的士气才能高涨。可王忠嗣这一次什么都没说,只是单纯的派兵出战,这就让董延光十分火大,认定这个王忠嗣,是在有意拖自己的后腿。
时任陇右兵马使、赤水军使的李光弼,注意到了这一点,提醒王忠嗣这样做可能会招致谗言,而且一旦董延光那边作战失败,他便一定会推卸责任,把问题归咎于助战将士的作战不尽力,届时朝廷也一定会为此怪罪下来!所以,李光弼的建议是,不妨拿出几万匹绸缎作为悬赏,以防不测。
听了李光弼的话,王忠嗣慷慨答道:“李将军,忠嗣决心已定,我平生夙愿,岂在富贵,如今我军与敌人争夺的这座城,拿下了并不足以遏制敌人,拿不下对国家也没有什么害处,我岂能用数万将士的性命去为自己换取一个更高的官职啊?假如朝廷真的怪罪下来,那大不了把我贬成个羽林将军,送回到朝中站岗罢了,最差也不过是将我再降几级,贬到黔中去当个地方小官,这样子的处分,我都心甘情愿的领受。”
王忠嗣的话有三层意思,其一,这石堡城战略意义没有那么大,不值得用数万将士的生命去换,其二,我不在乎富贵,更不能用战友们的血去换我的功名富贵,其三,假如因此得罪皇帝,我大不了回朝当个宿卫的士兵,或者被贬到贵州当个小吏。
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有何看法,我个人觉得王忠嗣在此事的处理上,还是有点欠考虑的,其实战争的本质不就是用生命换取国家安全吗?石堡城到底值多少条生命?关于这一点,唐玄宗和王忠嗣没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唐玄宗他犯了好大喜功、急于求成的毛病,而王忠嗣则任性使气,居然以消极怠工的方式处理。
其次,王忠嗣爱惜士兵生命的出发点,是可取的,但将它与军事行动等同,却未免过于狭隘。相对于前几任节斗使为了追求战功不惜制造事端,王忠嗣的慎战、避战都是值得夸奖,但是石宝城的战略意义真的没有那么大吗?再有一点,小编觉得王忠嗣高估了自己在唐玄宗心目中的地位,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王忠嗣认为,虽然说我忤逆了皇帝,但出发点还是好的,皇帝那大不了打我一顿屁股而已,可是他忘记了他与唐玄宗并非亲父子,即便是亲生父子,在君臣关系面前,那也是不值一提的。
《新唐书》评价王忠嗣,说他“拙于谋身”这句话太到位了,这一点上,他可比之前的李靖,之后的郭子仪,差得远了。
而且他甚至忘记了朝廷并不是只有一个皇帝,朝廷身边还有很多盯着他王忠嗣短处的阴险小人,比如说李林甫,只要朝廷里谁在皇帝面前露奸,就一定逃不过他的魔掌,哪怕皇帝的干儿子。
然而此时此刻,身在悬崖边缘的王忠嗣却毫不自知,此一战,如果这个董延光战败,那饿狼一样窥视的李林甫必将给予他实施致命的一击。可以说,石堡城之战的胜负将彻底决定王中嗣的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