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珠海市场监管
事故警示
2021年6月,某餐厅发生一起8人因食用野生河豚鱼(患者自带)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
中毒原因
3~4月,河豚鱼皮下脂肪含量最高,肉质鲜美,但也是河豚鱼毒性最强时节。河豚鱼的毒性是由其体内的河鲀毒素引起的,0.5毫克就能致死,中毒过程急速而剧烈,尚无特效解毒药。河鲀毒素耐酸、耐高温,需220℃以上方可分解,一般烹调手段包括盐腌、日晒等都难以破坏;经过专业处理的河豚也并非没有毒性,过量食用依然会对身体造成伤害。食用有毒野生河豚鱼会引发食物中毒。
中毒症状
河鲀毒素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患者首先感觉面部或手脚异常,随后可能出现眩晕或麻痹,也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症状,继而可能会呼吸急促,并可能出现低血压、抽搐和心律不齐,重者可致死亡。
不捕捞、不销售、不购买、不加工、不食用野生河豚鱼,未经审批的企业不得加工河豚整鱼,餐饮单位不得为消费者提供野生河豚鱼加工制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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