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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何兴丽) 10月24日16时04分,黑龙江省公安厅高管局哈牡大队事故一中队接过路司机报警,称哈牡高速445公里处有两车相撞。
教导员谢德平带领民警胡广歧、张振强迅速出警。现场发现一辆白色轿车与一辆重型厢式货车拦腰相撞,两车车体损失不严重,但货车油箱被撞破,里面的柴油正不断渗漏。
现场处置过程中,谢德平注意到轿车驾驶人邢某神情紧张,凑在货车司机身边不停小声恳求。又多次向中队民警表示双方和解,自己赔偿货车司机7000元,不需要交警介入处理,也不用报保险公司。不合常理的举动,引起了谢德平的警觉。经对邢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其涉嫌酒后驾车。随后将其带至公安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确定邢某血液酒精含量53.02㎎/100ml,属于饮酒驾车。
证据面前,邢某终于承认,上高速前喝过酒,开车过程感到头昏脑胀,这才撞了车。原侥幸认为现场柴油气味能够掩盖身上酒气,最后还是没能蒙混过关。
目前,驾驶人邢某因饮酒驾车,已经被哈牡大队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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