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布了一条关于偷花的视频,小编突然就有个脑洞,向宝老师提问:“如果我走在路上,我看到有一盆花挺好看的,我就想把它带回家,那这算什么呢?”
宝老师解答time: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如果有一盆花很漂亮,扔在地上,现在花可能要枯死了。我为了别人的利益就替这个主人去照顾。这个在民法上有一个说法,叫无因管理。如果这个主人他发现了,找到你了,首先花要还给别人,其次确实你花了一定的成本,那么还可以请求别人支付一点的费用。
还有一种说法,直接捡回家了,我不是为了照顾或花的主人的利益,这叫不当得利。如果是没有恶意的,返还给别人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这个花死了,我也不用赔了。
小编认为如何界定“捡到”也要看这盆花在的位置,如果放在一个花店的门口,那么是不是性质就不一样了?
宝老师解答time:
是的。不管放在花店的里面,还是放在花店的外面都是属于花店的。如果这个时候你把这盆花拿走了,那就有可能涉嫌盗窃了。跟一定的数额是有关系的,一般认为达到1千至3千元。
小编再次提问:现在还有种情况,如果这盆花我看到它在垃圾桶里面,但是是一盆完整的花,我捡回家的话,还用还吗?
宝老师解答time:
不用哦。虽然我们刚才讲的是一盆花,其实它是一个财物。财物的话有财物所有权,一般地认为作为一个抛弃了、你不要的东西扔掉了,任何人捡到都归他。
小编突然脑洞大开:如果有一个花店开在垃圾桶边上,或者是垃圾桶就摆在花店的门口。然后这盆花,就是贴着这个垃圾桶的边边放着。这个是什么情况?
宝老师解答time:
首先这个花店主要是卖花的,其次这个花摆在门外不是在垃圾桶里面,一般的认知里面显然不属于主人不需要的。如果你用平和的手段拿走那么还是属于盗窃。当然盗窃的行为就要看一下这盆花的价值。
让我们看看宝老师的总结吧~
第一:拿走花店门口的花,达到一定金额的话属于盗窃行为。
第二:拿走路边无人看管的花,首先肯定需要归还,如果是为了他人利益保管,可以适当索要一点费用。
你学会了吗?如果你有任何法律方面的脑洞问题,也欢迎给我们案件聚焦进行私信或者是留言。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苏义宝赵祎韫实习编辑:陈逸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