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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浙江日报
潮新闻·浙江日报记者施力维朱银燕通讯员严其明陈晓锋
近日,绍兴市上虞区市民霍伟明出院时刷医保卡结算时,出了点“小意外”。原本他个人要负担2952.75元医疗费用,却被告知只需支付1868.13元,能直接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医疗补助待遇。
这是对他10多年前一次义举的奖励。当年担任巡防队长的他,冲进火海英勇扑救,被授予绍兴市级见义勇为荣誉。
霍伟明是上虞区第一位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医疗补助待遇的见义勇为人员。按照日前上虞出台的相关政策,见义勇为人员符合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在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享受财政补助。
国家级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全额补助,省部级见义勇为人员享受80%补助,市级见义勇为人员享受50%补助。据上虞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直接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劳模待遇”的一站式结算模式,无需二次报销。近年来,为促进见义勇为事业规范化、法制化发展,全省各地陆续出台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补助举措。此次,上虞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补助政策,解决了见义勇为人员医疗费用补助烦、补助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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