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喂,110吗?我捡到一只‘小可爱’……”近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金珠派出所社区警务四分队八一北路警务站接110指挥中心派警称,有人捡到一只小猴子,警务站值班民辅警立即前往现场处警。
经了解,报警人次先生经过拉萨市西郊安居院斜对面时发现湿地旁边有一只全身湿透的小猴子,不知如何处理便报警求助。
警务站民辅警在现场通过简单检查,该幼猴无明显外伤,全身湿透。随即民辅警从报警人手中将该小猴带至警务站内,对小猴进行简单的保暖处理,并联系相关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经拉萨市曲水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确认,该幼猴为二级保护动物属猕猴,身体健康无大碍。
据介绍,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称黄猴,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兽类卷》中被列为易危种。猕猴在缺食季节会跑入附近居民家中寻找食物,具有一定攻击性,遇到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
拉萨警方提示,如捡到野生动物,要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拨打110报警,请专业人士来救助。(全媒体记者 刘玉璟)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