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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泉州网
泉州网2月11日讯(记者许奕梅通讯员王婉仪文/图)新春开工,41岁的货车司机陈师傅(化名)本想焚香祈福,讨个好彩头,却不慎把自己的货车车头引燃。好在警方和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还未开工“大吉”,已遭“火光”之灾。
2月9日中午12时许,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接到货车司机陈师傅报警,称自己的车在台商区堂头村附近路段着火了。接警后,民警带齐装备立即赶往现场,消防应急救援人员也来到现场。
现场只见车内浓烟滚滚,不时还有火苗蹿出。见情况紧急,民警迅速疏散围观人员,佩戴好安全装备后配合消防人员接水管、架起水枪对准起火部位灭火。经过十多分钟的奋力扑救,明火被成功扑灭,随后消防人员对车辆继续浇灌冷水,在确认安全后才离开现场。
警方查看现场,发现有香、金纸等物品。陈师傅称,这是他节后开工第一天,本想按民间习俗讨个好彩头,祈求新的一年生意红火,就在自己大货车前焚香,烧完金纸后回租房收拾东西准备出车。但他没有注意到的是,有些金纸还未燃尽就被风吹散,加上车窗又开着,没有燃尽的金纸飞进车里引燃了车内的可燃物。等他从租房返回现场时车已起火,车头被烧得面目全非。陈师傅后悔不已,还没开工赚钱,就先损失了价值几十万元的货车。
警方提醒:焚香祭拜一定要注意防火安全,做到有人看守,避免在香、蜡烛、金纸等燃烧期间离开。烧纸后要用水彻底浇灭,防止阴燃而引发火灾。机动车上路行驶前,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机件良好,特别是电路、油路良好,随车配备灭火器,才能投入运行,防止“带病”运行。当发现车辆突然起火时,要沉着冷静,取出随车配备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拨打“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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