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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进入第三个年头,在长江整体生态环境修复的爬坡阶段,上海崇明警方对违反长江十年禁渔规定的违法行为始终严加打击,有一起处理一起。
近日,崇明警方快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月3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汲浜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崇明区中兴镇滧南长江边有人在使用锚钩捕鱼。民警快速出警,在案发水域将正在实施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曹某抓个现形,当场查扣锚钩钓具1套,白水鱼等渔获14斤。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曹某对其非法捕捞行为供认不讳。曹某交代,他为了能吃上江鲜,过上“嘴瘾”,趁着天气晴好,于3日中午独自一人前往长江边,使用违规钓具锚钩捕鱼。曹某承认,他知道长江十年禁渔的相关规定,以及在非禁止垂钓区域垂钓行为的相关规定,这次非法捕鱼属于明知故犯。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渔获均已被放生,锚钩钓具交由渔政部门处理。
据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工作人员介绍,2022年2月1日起,长江口禁止垂钓区域为: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上海段,为崇明岛张网港(含)、北堡港(含)以西长江禁捕水域;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为崇明本岛上海长江大桥以东、北八滧港(含)以东长江禁捕水域。其余区域可实施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
同时,垂钓行为限“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严禁利用垂钓从事或变相从事生产性捕捞活动。在非禁钓区,严禁采用锚钩、串钩、爆炸钩,以及“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钓具、钓法进行垂钓。
警方提示:
违反长江十年禁渔规定的行为都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广大市民朋友切勿以身试法,若发现非法捕捞行为,请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打110报警,共同守护长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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