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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玉林日报
犯罪嫌疑人在指认作案现场。
本报讯(记者曾昶通讯员肖超锋覃婉辰)日前,容县公安局石头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该县石头镇一男子因贪念付出巨大代价。
当日下午,石头镇水口村群众陈某到派出所报案,称当日下午,其放在烧鸭店台面上的一部手机被盗,手机里微信的钱也被盗刷了1000多元,损失总价值2500元左右。接报警后,石头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勘察现场、走访群众等工作,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48岁,石头镇人)。民警随即依法传唤陈某某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同时在陈某某家里缴获涉案手机一部、现金200元、药品一批以及作案使用的小汽车。
经讯问,陈某供述,当日其开车到石头镇水口村陈某的烧鸭店,趁陈某与别人打牌之机,“顺”走了陈某放在烧鸭桌面上的手机;盗窃手机后,陈某某发现该手机没有锁屏,也没有设置微信支付密码,便到药店购买了1000元左右的药品,用盗来的手机微信支付,还扫码兑换了200元现金。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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