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关于财产纠纷上的问题,尤其是房产问题。大家不怎么接触诉讼这一块的话可能对房屋保全并不是很理解,也有可能一部分人根本就没听说过,那么房子做保全是什么意思?申请房屋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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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做保全是什么意思
房屋做保全就是有一方因为自身的行为或者其他的原因,由人民法院受理,判决之后,难以执行或者对其他人已经造成了损害的案件。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对于房屋进行保全的行为,禁止其中一方销售、抵押房产。
但是有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采取房屋保全的措施,就能够使得判决的结果得到有效的执行,并且避免了财产的损失,也就是说对于裁判人采取强制的措施。
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可以责令申请人提出担保。如果没有提出担保,可以驳回申请。并且在接受审理之后,如果出现了紧急情况,两天之内就需要做出裁定,对于财产进行保全的措施,要立即执行。
二、申请房屋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房屋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申请房屋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
6、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以上就是关于“房子做保全是什么意思?申请房屋保全需要什么条件?”的一些内容,房屋保全是法院查封房屋的一种强制措施,可以防止房屋所有权的交易转让、抵押,保护申请人的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