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一个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人物,一个给大明王朝重立赋役制度的内阁重臣,一个在丞相制度废除后还能拥有大部分丞相权力的传奇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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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一个人,研究明朝历史的人,很多都喜欢这个人物,认为他对明朝国运的延续都具有一定的推动性作用。
那么原因就是因为张居正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今天主要了解一下张居正的改革中把明朝赋役制度改成什么样子了?
张居正的一生
张居正,汉族,生于公元1525年5月24日,卒于公元1582年7月09日,字叔大,少名张白圭,又称张江陵,号太岳,谥号“文忠”。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祖籍安徽凤阳。
张居正乃明代政治家,改革家,也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
张居正5岁开始进入学堂学习,7岁就能通六经大义,12岁就考中了秀才,要知道张居正的父亲一辈子也就是个秀才!
因此张居正就是一位神童!张居正的父亲张文明虽然只是一名秀才,但是其祖父张镇在辽王手下做侍卫,因此张居正的家庭条件比较不错,所以张居正的童年还是美好的。
张居正这神童般的表现,让他自己也有了新的人生目标,于是才13岁的张居正把新的目标定在了“乡试”,所谓“乡试”,乃是一省之科举考试,整个大明王朝才两京十三省共15个考点,由此可见乡试的重要性。
但是这次信心满满的乡试,张居正没有通过,这让张居正很无语,但实际上是另有隐情,因为在张居正参加乡试之前被湖广巡抚顾辚叫去谈话了,顾辚很喜欢张居正在他面前的表现,还把自己的犀带送给了张居正。
不过他特意叮嘱考试官员,无论张居正考得如何都不要让他通过!原因是不希望张居正骄傲自满而不思进取,所以要磨一磨张居正的少年心性。
但是张居正不知道这个隐情,只是继续埋头苦读,在3年之后的乡试一举通过,成为16岁的解元。
这次顾辚把上次的事情告诉了张居正,那一刻的张居正的确感激巡抚大人对他的厚爱,同时他心中已然有了更高的目标-做官,而且是做朝廷的大官。
那入朝做官,他先要通过会试,并进入进士的前列,就会被选中去做庶吉士,才能有资格入翰林院,最后再进入明朝权力中枢-内阁。
于是张居正在沉淀4年后,于20岁那年参加“会试”,但是这一次真的没有考过,让张居正明白自己的神童般的表现不能代表所有,世间肯定有更强的存在。
因此他为了争口气,再苦读3年,23岁那年的会试终于考中进士,不过不是前三甲,而是十几名的位置。
不过此成绩已然足够张居正被选作庶吉士,也正如张居正所想,自己被选进翰林院,成为嘉靖皇帝的一位翰林院编修。
张居正做翰林院编修的工作十分清闲自在,因此经常关注朝廷的大员们,他慢慢地被严嵩所吸引,张居正认为严嵩七老八十了还能继续为国效力,这是他应该崇拜的楷模。
但是后来严嵩的所作所为让张居正大跌眼镜,一下子把张居正给整气了,但是自己又毫无办法,最后他选择静一静,于是申请离开翰林院,去云游天下去了!
经过3年的游历,张居正真正体会到了“民间疾苦”的真正含义,所以他又有了新的目标,即做官不仅是为了“做官”,做官还为了天下万民,于是在33岁那年,张居正再一次回到了首都。
这一次张居正又干翰林院编修7年,直到40岁那年才被徐阶所启用,徐阶把他安排到裕王朱载垕的身边当侍读,这就是相当于潜邸心腹了。
因此在嘉靖皇帝驾崩后,裕王登基为帝,张居正作为裕王潜邸的心腹,直接升为吏部左侍郎兼文渊阁大学士,进入中枢内阁,参与朝政,同年四月,又升任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这年张居正才四十三岁。
五年后,裕王即明穆宗又驾崩了,张居正与当时大太监联手扳倒了内阁首辅高拱,自己成为大明朝的第一辅臣,于是在万历皇帝的元年,张居正就大刀阔斧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开始进行改革。
不管是内阁首辅还是一个国家的改革,这都不是简单的事情,而是极其复杂的事情,所以在万历十年六月二十日,张居正终于累倒了,彻底的离开了人世。
改革之前的赋役制度
所谓赋役制度,关键是人口,所以对于人口的控制才是至关重要的,从战国时代的商鞅变法让中国古代出现了严格要求的户籍制度,之后所有朝代基本沿用,只是会做不同的调整。
明朝为了把户籍制度更好地作为征收赋役的依据,朱元璋在公元1368年朱元璋下令各地的官员对全国户口进行核查,并整顿户籍,强化赋役管理。
明朝初期推行的户籍和徭役制度都是先试验再推行,主要分为户贴制度和“均工夫”。
户贴制度先是在江南试点推行,在取得了较好效果之后,在公元1370年(洪武三年),把户贴制度推向了大明帝国全境。
所谓户贴制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朱元璋的圣旨,告诉百姓户贴制度的重要性和不照做执行的后果。
第二部分是指户帖的主体内容要登记清楚,例如籍贯、户主名、户口数、男丁多少、妇女多少、各自与户主关系以及资产等。
第三部分是令印、编号、年月日和官吏的签押。
至于“均功夫”没有全国推行,所以不赘述了。随着时间的发展和实际需要,在公元1381年,朱元璋重新制定了更为严密的户籍制度-黄册制度。
朱元璋下令全国府州县开始编制户籍黄册。为什么说黄册更严密,因为黄册除了每家每户登记籍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资产之外,还按照职业将户口分为民、军、匠三大籍,民籍还细化为民户、儒、医、阴阳等户。
军籍细分为军户、校尉、力士、弓、铺兵等。匠籍分为手工业户,以及灶籍登记制盐户。
因此黄册正式成为明朝的户籍制度,也是明朝的赋役之法,因此又称赋役黄册。明朝为了更好地执行黄册制度,又增加了里甲制度。
这个制度规定每110户人家为一里,每里再推举10户地主为里长,其余的100户分为10甲,每甲推举甲首一人。
里甲除了统计户口和征派税收之外,还需要接应上级派遣的官员,并听候调遣;劝课农桑,兴修农田水利,组织农业生产;
负责地方教化;解决百姓纷争等,至此里甲制度的建立成为了大明王朝在基层的行政体系,也成为了明朝黄册制度的具体执行者。
因此明朝万历年间以前的土地税和人口税皆以黄册和鱼鳞册为征收依据。
所谓鱼鳞册是对明朝所有土地进行丈量后绘制的图册,此图册把每家每户的土地位置、大小、形状等都在其中标注出来。
由于画的图状似鱼鳞,所以称为鱼鳞册,明朝万历年间以前,主要推行两税法,即夏税和秋粮,夏税限当年八月缴纳完;秋粮限第二年二月交清。
两税法纳税一般以实物为主,除了米麦等之外,还可用金钱等折纳。例如夏税还征收丝、绵、秋丝以及按栽桑株数的“农桑丝绢”和染料等税种。
同时明朝还征收商业税,例如市税、关税和舶税成为了明朝税收的一大来源。至于明朝的徭役制度,主要分为力差和银差。
所谓力差指主动去官府接收徭役,银差是指户主出银子雇人去代替服徭役。同时还规定年满十六为丁,成为丁就需要服徭役,而年过六十的就免去徭役,还分为甲役、徭役、杂役。
甲役是针对里甲的徭役,徭役就是针对庶民,杂役在两者之外。
改革之后的赋役制度
张居正改革中的赋役制度为“一条鞭法”,一条鞭法主要内容:即把明朝之前的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在一起进行征收。
同时还把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还把过去按户、丁服徭役改为以丁数和田粮来摊派,对于赋役负担,除官府需要征收的米麦以外的,不再收丝、布等,一律折收银两;
百姓及各种负担力役的人户可直接花钱代替,然后力役由官府自己雇人承担,最重要的是赋役征收至此开始由地方官府直接办理,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征解赋役的做法。
讲得再细一点,即首先把全国土地丈量一遍,让税赋相对平均,避免地主隐瞒土地而漏缴税。
其次是把赋税和徭役统一,实行一条鞭法以前,赋税是以田亩纳课,徭役是以户丁征集,在此之外还有各种名目的额外加派。而实行一条鞭法之后,合二为一,将赋税归于地,按亩征收,把力役改为雇役,由政府雇人代役。
这样做还能使各级官员很难再巧立名目进行贪污。
其三,是计亩征银,官收官解。改革之前,除了米麦,还有各种实物税,而改革之后,除苏杭等少数地区继续征收实物税以外,其余一律改为以征折色,即折为色银。
而且赋役征收的工作不再用里长、粮长,改为地方官府直接征收。如此一来,不做实物征课可以省去运输和储存的成本,不由里甲人员代办征解,可以免除贪污腐败的弊端,促使赋税征收趋于完善。
综上所述,张居正的赋役改革,是在当时时代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了明朝的赋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明朝中后期的土地兼并矛盾。
同时还促进了明朝社会进一步发展,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延缓了明朝的统治寿命,对于整个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都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