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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焦点:明代文官考核制度:藩王举荐之人,也需进行考试,合格后方才除授

2023-02-02 07: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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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明代文官考核制度:藩王举荐之人,也需进行考试,合格后方才除授——成化十三年,巡抚河南右副都御史张瑄奏:周府各郡王府多缺教授,凡遇收受禄米等事,悉委内使、校尉以下,其嗜利凶狠,为害非小。王居深宫,多不知其事。今各王府举用之人,空冒儒名,素无学术,诡寄贯籍,苟图出身,往往不顾行检,为亲藩之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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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自今举用之人,先勘贯籍明白,行止端庄者,严加考试,果通文艺,具奏除授。缺教授者,于九年考满相应教官,或听选监生铨补,庶非类不杂士流,亲藩始有裨益。张瑄指出,王府自行举荐人选担任教授,导致“空冒儒名,素无学术,诡寄贯籍,苟图出身,往往不顾行检”,不仅在收受禄米时嗜利凶狠,且有累藩王。

故希望朝廷今后对藩王举荐之人,要先勘其人明籍贯和品行,同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才除授。对于缺教授者,则于九年考满的教官或听选监生铨补。吏部同意张瑄所言,命今后各王府要慎选王府官,严格保勘及考试之禁。

正德元年,对王府长史的选任也出台了一项规定,诏王府长史一职,举荐之人若非进士出身,则需要历任九年,方许奏保。嘉靖时,朝廷开始禁止亲王奏保王府官。嘉靖二十年十月,吏科左给事中李泰条奏用人六事,建议“禁保升王府长史等官”,其曰:“如有员缺,按季奏报,凭本部择人升补,有该府自行请保者,将所保官坐不谨罢黜”,世宗命从实举行。

王府文官考核

在弘治以前,王府文官的考核制度,一直遵循洪武十七年的规定,即“王府官属俱不入常选,任满黜陟,取自上裁。”因为不在常选,直接对皇帝本人负责,这实际上导致没有实际的王府官考查制度,王府文官多老朽之人,庸碌无为。

成化二十一年,沈王奏:本府长史等官,例不考满,又无黜陟,至年七十以上者,犹不引退,既阙实用,且妨贤路。计天下王府官,必多类此。乞下巡按御史,将诸王府长史审理等官,每岁勘实。年六十五以上者,准府州县官例,加秩致仕,或年近六十而沾病愿致仕者,亦依例增秩。沈王指出,由于王府长史等官,例不考满,又无黜陟,以至于年七十以上者,犹不引退,既阙实用,且妨贤路。

从其一府观之,可知天下王府皆有此问题。沈王乞求朝廷命巡按御史每年都去王府进行勘察,凡年纪65岁以上者,准加秩致仕。年近60或生病自愿致仕者,也亦依例增秩。吏部覆,宪宗从之。直到弘治元年这一情况才有所改变。

这年九月,鲁府镇国将军阳上疏陈六事,其中一事请求朝廷考察各王府长史以下官之不职者吏,吏部言:“旧制,各王府官不系常选,任满黜陟,取自上裁,今欲考察,似非旧制。”孝宗命巡抚巡按官会同考察王府辅导官,奏闻处置,不为例。之后,各省巡抚巡按便陆续到各藩府进行考察。

弘治二年四月,巡抚山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翟瑄及巡按监察御史茆钦奉例考察晋府,同年六月,巡按广西监察御史唐相奉例考察,请黜靖江王府老疾等官长史康奎等四员,吏部覆奏,从之。

七月,巡按江西监察御史唐韶奉例考察宁府和淮府,巡抚山东都御史钱钺奉例考察鲁府和德府,巡抚河南都御史杨理及巡按监察御史文贵奉例考察周府,十月,巡抚陕西都御史萧祯及巡按御史陈瑶奉例考察秦府,十一月,巡抚四川都御史丘鼐及巡按御史俞俊奉例考察蜀府,弘治三年二月,巡抚陕西右副都御史萧祯及巡按监察御史刘凤翔奉例考察肃府,同年四月,巡抚湖广都御史郑时及巡按御史史简奉例考察岷府,五月,巡按陕西监察御史陈瑶奉例考察庆府。

这次考察之后,便不再举行,虽然罢黜了一些老疾官员,但弊端依然存在。正德四年,赵府辅国将军朱祐椋上疏,请求朝廷委任镇巡及巡按分守官,对王府官再次进行考察,进行罢黜:迩来宗藩多违法制,至劳圣谕戒饬,缘辅导官多不得其人。国初以科贡任用,故嘉谏直言,有所匡救,所谓近正人,则心术定也。

近年或以年老监生,及保举舍人充之,逢迎取悦,无复箴谏,或交通外人,拨置取财,所谓近邪人,则心术乱也。乞敕镇巡及巡按分守官,从公考验,各府长史以下官员,明报履历,但系保举及年六十已上者,尽革为民。朱祐椋说国初以科贡之人为王府辅导官,故能对诸王有所匡弼,而近年以来,辅导官多委派年老的监生或保举舍人,这些人不学无术,无法行辅导之责,反拨置取财。

他恳请皇帝派遣镇巡及巡按分守官,从公考验,各府长史以下官员,明报履历,但系保举及年六十已上者,尽革为民。吏部议:“下抚按考验察访,如拨置生事遗害地方者,疏名参究,其年力衰惫者令致仕”,武宗命镇巡等官分别款目,定拟去留以闻。

至此,镇巡官考察王府官就变成为一项固定的制度贯彻下来。嘉靖四十四年,《宗藩条例》对藩僚考察做了更为细致的规定,王府所司等官员,俱通行六年考察一次,如有贪肆异常者,长史而下听巡抚官不时指名参劾,庶各官员知警,宗藩得辅理之益。万历四十四年,大同巡抚参奏代府长史昏庸,不堪辅导,朝廷令革职闲住,即是证明。第四,王府官升迁。在永乐时期,王官仍然可以升转为朝官。

永乐元年,以《明太祖实录》成,升晋府伴读苏伯厚为翰林侍书,改楚府教授吴勤为开封府学教授。永乐六年,擢赵府教授王玭为监察御史。永乐十一年,郢府前典仪副张益升为刑科给事中。永乐十三年,楚府教授乌浚升为吏科给事中。

仁宗时,亦有王官转升朝官。仁宗十子,封王者九人,分别为郑、蕲、越、襄、荆、淮、滕、梁、卫,这些亲王的长史官后来多数都升任为朝官。仁宗曾改淮府右长使王荣为吏科右给事,荆府右长使曹曼龄为翰林院修撰,因仁宗为太子时,二人专门负责书表奏及机务文字,甚为得力,故仁宗即位后特命留侍。

除此之外,《万历野获编》载:郑府左长史,则以春坊左司直王沦升任,寻入为户部郎中,升左侍郎,巡抚两浙,卒于景泰初元。右长史,则以吏部考功员外郎何源升任,寻入为文选司郎中,后终江西布政使,卒于正统初年。

越府右长史,则以刑部员外周忱升任,入为户部侍郎,抚江南,终尚书,卒于景泰四年,谥文襄。仁宣之后,王官转升朝官已几乎不可能。嘉靖七年,工科给事中陆粲曾提议王府官秩满一体迁转:“致治先人材,而欲兴人材,必去积弊,王府官终身不迁,同于废锢,似有厌薄宗室之意,自今遇缺,乞选有学行者为之,秩满一体迁转”。

世宗以其言有可采下吏部覆议施行。嘉奖八年,大学士杨一清亦上言请求王府官一体升迁:又今王府官僚任满不得考绩,株守终身,故铨司取庸琐衰惫之人充之,而人亦甘心自弃。臣伏睹《皇明祖训》有云:“凡王国文官,朝廷精选任用。”

盖圣祖惇宗睦族之意拳拳如此,至于考第殿最,转移无常,如杨士奇以审理副选任翰林编修,周忱亦自长史累升至尚书。臣愚请略如国初之制,今后长史纪善等官,务选有学行者任之,每九年一考绩如例,黜陟有差,庶人知自重,以图进取,而王国可保无事矣。世宗命将杨一清所奏下吏礼二部亟为议处,后该部覆议:“王官叙迁,请待九年任满,绩效彰闻,始与各府州县官一体旌拔,以示激劝。”

世宗是否采纳,《明实录》所载不明。从后来的实际情形看,吏礼二部王官九年任满升迁的建议并未推行。嘉靖二十二年,蜀府左长史高鹏九年考满,吏部言王府官员原无考满叙迁事例,今高鹏违例起送宜黜,故世宗令高鹏致仕。

万历初年,张居正当政,稍开禁例,规定王府长史効劳年久者,可升参议:先朝亲王出阁,例选翰林二人侍讲读。天顺初,英宗从李贤议,改用进士二人,授翰林检讨。及之国,即升其国左右长史,从行岁久,加服俸,终身不得他迁,士人苦之。弘治间进士十人被选,至与太宰耿文恪相诟詈,互呼为畜生。

结语

嘉靖间,吴秀水【鹏】秉铨,亦以选藩僚为中书刘芬所窘辱,虽皆受重谴不顾也。及万历戊寅,潞王出阁,辅臣始议定,既授史官,効劳年久。俸满升参议以出,诸进士始免曳裾之忧。此江陵公曲体人情处也。故沈德符称张居正此举是“江陵公曲体人情处也”。

文/安润-烤海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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