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帝参加朝会,从朱元璋、朱棣时期的日常处理作用逐渐弱化,到了明朝中前期其作用只起到礼仪价值,对实际处理事务没有多大价值。
(1)朱元璋对朝会非常重视,朱棣开始忽视朝会
【资料图】
1364年正月,吴王朱元璋着手建立官署制度,三月制定了官制、班次。朝会问题正式出现,从吴元年(1364年)到洪武十二年(1379)年,比较正规,和历朝历代差不多。
但是自从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后,朝中没有宰相,且他对功臣无论文武、也不论元投降文武或渡江后文武都进行了整治乃至屠戮,朱元璋将朝会作为政治宣讲地。
其朝会特点是参加朝会的人非常多、且大小官员、各类事务全都可以上,甚至不是官的耆老都可以参加。政治宣讲的主要内容就是遵守法律、讲究忠诚等等。日常朝会往往按照“大朝会”去办。
直到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因为朱元璋身体不方便,如此盛大的朝会开始停止了。朱允炆时期的朝会还是如期举行。但朱棣继位后事情发生变化,对朝会不太重视,直到永乐七年(1409年),朱棣开始在右顺门内的便殿开始早朝,七年后又把朝政交给后来的明仁宗。自此朝会也基本属于半停状态。
从永乐八年到二十二年(1410年到1424年),永乐五次亲政期间,朝会基本上不在进行,基本不再举行朝会。
(2)票拟制度在宣德年开始,弘治时期成型,朝会的作用已经被“内阁”和太监间的沟通取代
宣德时期到弘治时期(1425年到1505年),明朝的内阁权力逐渐上升、厂卫特务统治也逐渐完善形成,由此,最终形成“票拟制度”。
“票拟制度”本质上就是奏章由司礼监收进后由内阁拟票,皇帝御笔或司礼太监批答后施行。皇帝将日常政务授权给内阁、司礼监代行,朝会的作用已经很小。
明英宗之后,朝会参奏不得超过八件,提出的八件奏章要事先交给内阁,由内阁阁员提出处理意见,早朝时皇帝照答即可。
明武宗朱厚照
由此,明英宗以后的朝会已经不具备朝会的政治决断、宣讲的职能,只具备礼仪——天下有皇帝,皇帝是老大,大家都得尊重他。
明宪宗开始,朝会甚至成为“例会”,都有一套“程式化语言”。同时,奏事已经降到最多五件。
明武宗登位后,长期较长时间的废朝。对朝会的作用,嘉靖皇帝就说过一句真心话:朝堂一坐亦何益!
嘉靖、万历两位皇帝都长期不坐朝,根本没有耽误工作。朝会根本没有作用,也是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