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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热讯:好消息!今年我省省属国企安置退役士兵工作启动

2022-06-12 05: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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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形势下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近日,省退役军人厅下发

2022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

省属国企安置岗位新通知

从落实岗位数量、提升岗位质量、

设置岗位计划、提高计划透明度等方面

提出了明确要求

01

2021年冬季、2022年夏秋季

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

02

6月10日前

各省属国有企业以集团本部名义

将2022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计划表

报送至省退役军人厅

安置岗位计划复核

6月20日前

省退役军人厅

根据安置岗位报送有关政策规定

结合全省2022年度

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和退出消防员移交安置计划

联合省国资委等部门

复核安置岗位计划数及岗位分布等情况

安置岗位计划正式下达

6月30日前

省退役军人厅核准计划

并正式下达各省属国有企业

抄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

03

始终抱有极大的热情

从政策层面不断加大推进力度

将国有企业作为退役士兵安置主体

国有企业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按照政策规定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

要严格按照本企业全系统

新招录职工数量的5%核定年度接收计划

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

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接收比例

逐步提升岗位质量

各省属国有企业严禁

以劳务派遣、临时性用工

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不得提供濒临破产

或生产有困难的企业岗位

各省属国有企业提供的安置岗位

工资待遇应不低于

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原则上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身体

政治面貌、学历、专业

工作经验等条件限制

科学设置岗位计划

各省属国有企业提供岗位

要重点向安置任务较重的市、县倾斜

制定岗位计划前

要指导下属企业充分征求

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

做到工作关口前移

尽量避免后续计划调整

切实提高计划透明度

细化岗位计划时

应明确具体安置单位、岗位

工作地点、需求人数、年均工资待遇

及安置单位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应重点选择与主业相关、具有吸引力的岗位

并畅通职业晋升通道

切实体现对军人的尊崇

要强化内部挖潜

着力避免“零安置”

切实保障安置权益

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

享受所在单位正式员工

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

接收单位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

【资料图】

试用期、学徒期、实习期等限制

军龄10年以上的

接收的企业应当与其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bH_07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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