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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9月21日电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厦门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投诉,称其在某餐厅用餐时点了2斤小青龙,就餐后店家却以7斤结账。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核实工作,赶赴涉诉店家位于环岛东路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核查。
厦门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核查现场。厦门市场监管局供图
经查,消费者当日在该餐厅用餐时,共点了5只小青龙,点单时估计总重量约为2斤;后厨提供给餐厅服务员的信息为每只小青龙估重0.7斤,服务员根据信息将合计3.5斤的点餐情况录入平板点菜机。但餐厅内另一名负责出单的人员未看到下单情况,再次重复输入了相同斤数,导致结账时显示重量为7斤。消费者在结账时现场提出疑议,餐厅当晚退还了相关费用。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查实,该餐厅在提供海鲜菜品的过程中,习惯由后厨人员按海鲜的进购金额和重量等为参考,对单只海鲜进行估重,以估算出的重量进行结算,并未进行实际称重,且未告知消费者该重要信息。涉事店家的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置中。
厦门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结合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和水产品称重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严打欺诈宰客等违法行为,规范海鲜酒店、大排档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陈博 江文婷 叶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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