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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没考上驾驶证,不可以驾驶机动车;但若是已取得驾驶证,后又因为交通违法、犯罪等原因,驾驶证被“扣留”或“吊销”,此时驾车上路仍属无证驾驶。
9月15日,武邑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辅警在城区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开展交通巡控工作。下午3时许,缉查布控系统报警声提醒,一辆车号为冀TF**50的白色轿车行驶而来,提示车辆异常。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该驾车男子吞吞吐吐,迟迟不肯出示。
执勤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发现司机古某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今天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去办事,没想到路遇交警查车,被逮个正着。最后,民警对古某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后,依法对其驾驶证被吊销,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衡水市交警支队交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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