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棋官的制度
【资料图】
棋官称作"棋待诏",至宋代也称"国手"。待诏之名可追溯至汉代,"待"就是待命之意;"诏"是指皇帝诏令。汉代以才技征召的人才,没有授予正官者,便授予待诏之名。到唐代设有"棋待诏"一职的伎术官员,据《旧唐书》〈职官二〉说:翰林院是储备待诏的地方,依照种类的不同,分门别类各在该院。唐代制度,凡是皇帝所在之处,必有待诏之所,以备皇帝召见。待诏用途广泛,举凡词学、经术、炼丹药、僧侣道士、占卜命相、医术、书画艺术、弈棋、各类杂技等,皆有待诏,其中最为重视词学。
宋代,"棋官"仍属于翰林院管辖,这些伎术官员往往没有名额限制。
《重屏会棋图》摹本
宋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进行大规模的官制改革,史称元丰改制,棋官的任官也有变化,根据《宋会要辑稿》〈职官〉记载:宋代翰林院,元丰改制前,总括天文、御书、图画、弈棋、琴阮之事。改制后,翰林院一分为四,分别为"翰林天文局"、"翰林书艺局"、"翰林图画局"、"翰林医官局",常以翰林司兼领,其中"棋待诏"隶属于"翰林院书艺局"内,其职掌的官员名称有"待诏"、"艺学"、"书学"、"祇候"、"学生"。
《苏轼回翰林院图》明 张路
南宋建炎三年(1129)曾罢御书院,后于绍兴十六年(1146)复置,并有详细的伎术官职的任官名称,据《宋会要辑稿》〈职官〉,棋官于宋高宗隶属于翰林御书院下有四人,棋官即为诸色祇应人之一,其职等由低至高,有祇候、艺学、着绿待诏、赐绯待诏、赐紫待诏。"棋官"则有定制四人,遇有缺额则由翰林院选择日期,进行考试。
《高士会棋图页》宋 佚名
(二)棋官的"转官"
宋代官员分为"选人"与"京朝官",经过磨勘,即审核资历与稽核功过,评定政绩之优劣,是否有过失,再拟出任命与调动的方案,升迁罢黜。就是对官员政绩的一种考核方式,考核通过即可有"转官"的资格。宋初翰林院所属得"诸色伎艺官"皆能透过这种方式"转官",有些也能特许赐服绯紫、配鱼袋。
宋初对于诸色伎术官即有限制,宋太祖赵匡胤曾于开宝七年(974)下诏,说:"司天台学生及诸司技术工巧人,不得拟外官。""外官"是相对于"京官",即非在首都任官者,据此限制诸色伎术官任首都之外的职位。
唐宋时期的鱼袋制度
至太宗至道二年(996)三月,有伎术头衔的官员,只能升官阶,或加勋等,但不能升"朝官"。
天禧元年(1017)定"不得磨勘"以前,诸色技术官"转官"最高到光禄寺丞,为从六品上,天禧四年(1020)后,"转官"能至太子中允、赞善大夫,皆为正五品下。太子洗马同正,为从五品下。若"更遇特恩"还能升至国子博士,为正五品上。
未几,干兴元年(1022)九月,再度限制诸色伎术官的升迁管道。
从诸色伎术官在"转官"被限制后,可以真宗朝后诸色伎术官请托权贵,藉此寻求机遇的状况层出不穷。于是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闰九月,禁止诸色伎艺官,妄进文状与请求权贵,藉此以达"转官"、"改服色"的目的。
虽说禁止,但在仁宗天圣四年(1026)正月,王文度是棋官所属机构御书院祇候,不知其伎艺为何。但他向宋仁宗陈乞获准,"转官"绍兴大理评事,仍留有御书院祇候的头衔。可见诸色伎艺官的"转官"虽明令禁止,但依旧存在。
至南宋时,延续北宋之制,对诸色伎术官的"转官"仍有限制。宋孝宗时有一例,当时围棋国手赵鄂及向孝宗陈乞"转官"之事,据《贵耳集》说:
《贵耳集》部分内容
国手赵鄂时常与孝宗弈棋,建立与孝宗的良好关系,因此他能官至武功大夫浙西路钤辖。在某次祭拜典礼,赵鄂向孝宗请求奏补"转官",孝宗认为就算他同意,但外廷可能不会同意,因此又问赵鄂与外廷官员有无熟识。赵鄂熟识葛中书与他说去,但葛中书认为伎术官之制度不能变,故而回绝赵鄂请求。
由此观之,至南宋孝宗时,伎艺之人的"转官"、"任官"仍有所限制,如葛中书,即以"有碍祖宗格法,伎术官无奏荐之理"回绝赵鄂的请求,纵使得到皇帝的赏识也没办法高升。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是否有许多伎术官员,会利用亲近皇帝的机会,来达到自己升官发财的目的,因此前仆后继的恳求皇帝,若无转官升官的管道,理应不会如此。
至于棋官的"佩鱼袋"的制度,宋初,伎术官员与一般官员相同,许佩鱼袋。但自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1013)五月,原有配鱼袋的诸色伎艺官不受影响,而到此日为止,尚未升任"朝官"且服"绯紫"者,此后则不再恩赐鱼袋。
(三)棋官的工作
棋官最主要工作是与皇帝对弈,游戏项目是以围棋为主。宋室南渡后,始有记载象棋的"棋待诏",周密曾记录当时棋待诏的人名、绰号以及棋类游戏的种类,据《武林旧事》〈诸色伎艺人〉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