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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治国历来强调严正法纪,他执政期间,蜀汉仅在刘禅继位时有过一次"大赦",在其去世后,蜀汉"大赦"次数渐渐增多。而自延熙十七年后,也就是姜维掌军北伐期间,蜀汉的"大赦"频率更是几乎达到了一年一次。在如此高频率的"大赦"下,蜀汉后期法制紊乱的程度可想而知。
北伐艰难,战事不止,对于国力的损耗是难以计量的。打仗得死人,蜀汉的人口原先就不及曹魏,在连年的战事下,蜀军很快就陷入了兵员补充难以为继的困境。为此,诸葛亮北伐时,不光得占地,还得千方百计地抢人,也真是苦了他了。到姜维北伐时期,蜀军兵源不足的问题成了执政者们不得不面对的巨大难题。
"大赦"是一把"双刃剑",通过大规模赦免罪犯,虽说能向百姓宣扬统治者的恩德,消弭民众的怨气,也能一定程度上解决兵源不足的问题,表面看上去似乎颇为高效实用。但是,频繁的"大赦"也将带来严重的"副作用"--对国家法度造成的巨大伤害。
频繁的"大赦",蜀汉的囚犯们自是高兴的。只可惜,这个国家却被一步步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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