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流程网上办案及电子卷宗发展的背景下,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积极推进与之配套的网上阅卷工作,在实践中探索以电子卷宗网上阅卷为主、线下阅卷为辅的阅卷方式。上海一中院通过网上阅卷工作的深入开展,旨在为当事人及律师提供足不出户、方便快捷的线上阅卷渠道,在实际工作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其具体操作如下:
方法一:手机端
(资料图)
1.打开微信,在搜索栏搜索“上海法院12368公众号”,点击诉讼服务,出现认证登录页面。
2.当事人可通过实名身份注册进行登录,律师则可通过执业证号登录。
方法二:电脑端
1.打开电脑中的浏览器,进入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
(www.hshfy.sh.cn/shwfy/ssfww/#)
当事人和律师可以使用实名及执业证号进行登录。
除使用以上方式登录后查询名下上海法院涉案案件以外,当事人和律师还可通过使用在审判过程中获得的特定案件诉讼服务密码进行特定案件的卷宗查询。
若当事人新委托的代理律师需要查阅卷宗,因律师名下没有此案件,可以在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网页进行律师身份登录后,点击“申请核实代理关系”模块。
添加待核实代理关系的案件信息后提交,由承办法官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律师在手机端及电脑端皆可进行后续阅卷申请。
方法一:手机端
1.登陆后在诉讼服务页面中点击底部的“手机阅卷”模块,点击“申请阅卷”。
2.进入后当事人选择左侧栏“我的案件”,律师选择右侧栏“我代理的案件”,在显示的上海法院涉案案件列表中选择想阅看的上海一中院案件。
3.点击案号后进入申请页面,填写具体的阅卷信息,勾选需要阅看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4.正在审理案件的阅卷申请由承办法官审核,已归档案件的阅卷申请由档案部门审核,审核完成后当事人或律师即可在“手机阅卷”模块下查看或下载案卷。
5.当事人或律师可在“手机阅卷”模块下的已申请列表中查询每个申请案件的“待审核”“已审核”等实时状态。
方法二:电脑端
1.登陆后点击“网上阅卷”模块,选择要阅看的案件后提交阅卷申请。
2.后续查阅操作同上述手机阅卷步骤。
其他渠道网上阅卷
1.当事人或律师可以使用同样的操作步骤,在手机端通过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众号中的“上海移动微法院”板块、随申办市民云APP“诉讼服务”功能、“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微信小程序进行阅卷。
2.当事人或律师还可以使用同样的操作步骤,在电脑端通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上海“一网通办”网站的“诉讼服务”模块进行网上阅卷。
文:周冬莹
值班编辑:王梦茜
【来源:上海一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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