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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钟晓璐
近日,成都崇州法院在执行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时,采用善意文明执行方式,在依法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帮助被执行企业早日恢复生产经营,摆脱困境,助力企业脱困重生。
2022年1月,成都某涂料公司与四川某家居公司因货款纠纷诉至崇州法院。同年3月法院判决家居公司支付涂料公司货款12万余元。
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作出后,由于被告未按约定时间履行法定义务,涂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11月,执行双方协商后约定:家居公司向涂料公司还款总计117791.5元,以每月还款5000元的方式,直至付清为止。
之后,因家居公司经济困难,2023年开始无力支付剩余款项。2023年2月24日,涂料公司代表向崇州法院提供了家居公司可供强制执行标的线索,法院执行干警当即前往眉山彭山区查封家居公司名下空置家具厂。
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发现厂内有多台空置的家具厂生产设备和大量库存积压的待售家具,于是对可供执行标的进行逐一清点后,现场予以查封。
根据走访调查和现场实际情况,法官了解到被查封的家具生产设备如果进行拍卖,剩余价值较低,且拍卖难度大、周期长,也不利于申请人权益的及时保障。如果这些生产设备能够使用起来,则能充分发挥其价值,为被执行人创造收入的同时,也是及时还清申请人的货款,对双方都有利。
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对被执行人名下家具厂的生产设备和库存家具进行查封,但是允许其使用设备进行生产经营,查封的库存商品允许其销售,销售收入用于归还申请执行人的债务,帮助被执行人盘活空闲资源,助其早日履行完还款协议。
(图片由崇州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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