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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2月15日从浙江湖州市、丽水市了解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分别立案查处4起涉嫌哄抬“连花清瘟”等涉疫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
据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公布,该市近日检查涉疫医疗用品、药品经营单位264家次,约谈35家次,处理举报投诉9起,立案查处4起。澎湃新闻注意到,丽水查处的4起价格违法案件均涉嫌哄抬“连花清瘟”价格。涨价幅度最高的一家药店将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售价从15元/盒涨至33元/盒,幅度达120%;其余被查处药店,连花清瘟胶囊的零售价涨幅从46%到82%。市场监管部门认为,上述药店在进价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售价,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属于哄抬价格行为。这些案件均在调查处理中。
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4起涉嫌哄抬防疫药品价格违法行为,有1起涉及“布洛芬”。市监部门8日接到投诉,称一家药店不单独销售布洛芬,需搭售其他药品。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认为,药店在销售商品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提高价格。另一家药店将进价16.19元/盒、平时售价23元的连花清瘟胶囊涨至28元、35元销售,属哄抬价格行为。
湖州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案例中,还包括一家药店在店内张贴“连花清瘟要涨价”的告示,并在抖音平台发视频散布涨价信息,吸引囤药,正在调查处理;一团购“团长”在微信群转发连花清瘟团购链接并传播“连花清瘟供货紧俏”“广州已经疯了,10盒950”等,促成广泛交易,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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