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随着重庆市二手房市场蓬勃发展,各类“房产代持”“抵押贷款”等诈骗案层出不穷。接访中了解到类似“渝中区法院审理的两起27套房屋诈骗刑事案”“璧山区法院处理的47套房屋诈骗案”等房屋过户后被抵押,无法收到尾款的房屋诈骗案件,已涉及重庆市200余户家庭。
经调查核实了解到:一是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买方在仅付30%购房款后,双方在房交所办理过户手续,卖方主体资格自然灭失。之后,买方在未按照《买卖合同》支付购房尾款情况下,又将房屋抵押或出售给第三方。二是事发后受害人报警,有关派出所基本均以经济合同纠纷为由不予立案。
三是有的抵押权人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害人房屋,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四是法院在审理合同诈骗纠纷案件和使用非法集资款,购买受害人房屋的抵押权人案件,以“刑事大于民事”和“汇款凭证有效”为由,不支持受害人的诉讼请求。
共同分析当前重庆市二手房交易中合同诈骗犯罪的手法和特征,对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初步形成了关于办理二手房交易中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拟对二手房合同诈骗犯罪的预防、侦查、起诉、审判、资产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性指引,并明确了此类犯罪中的全链条打击原则,强调要加强追赃挽损,维护刑事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为依法惩治二手房交易合同诈骗犯罪,保护财产权益,维护二手房交易市场秩序,重庆市公安局于组织全市经侦部门对二手房合同诈骗类犯罪线索开展摸排,并组织巴南、高新、北碚等地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专项打击。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