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
很多人一听到民法典有了这样的规定以后,立马就慌了神,对于只有女儿的家庭,尤其是独生女儿的家庭来说,原本指望着“女婿就是半个儿”的老人,未来的养老问题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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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女婿,不去赡养自己的岳父岳母是合法的,那么为了公平起见,是否儿媳也不需要去赡养自己的公婆了?
对于这样的规定,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连串的疑问。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强调百善孝为先,孝为美德,民法典不应该强调夫妻双方共同去赡养自己的公婆和岳父岳母吗?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规定呢?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究一下这些疑惑。
一.民法典到底对于老人的赡养作了哪些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儿媳不是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女婿不是岳父岳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
通过这一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子女和父母是直接性的关系,他们是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儿媳和女婿因为不是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儿媳如果没有赡养公婆,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违法的。
《民法典》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但法律鼓励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女婿赡养岳父岳母,儿媳赡养公婆,都不再是强制性行为,如果他们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虽然说与中华的美德不契合,但是却不是违法的。
很多人或许都觉得民法典这样的规定一出来,会不会破坏家庭赡养老人的结构。实际上,并不会造成这样的情况,因为民法典所规定的其实是对于遗产继承比较明确,以及在一个家庭当中,规定了孝敬老人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二.如果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那么媳妇不赡养公婆的话,是否违法了?
其实我们通过民法典的规定知道,女婿和媳妇的关系其实是对等的,既然都不作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那么从理论上来说,媳妇不赡养公婆,也不属于违法的行为。
但法律终究是法律,它讲究的是在问题出现以后,能够进行有理有据的审判。实际上,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家庭关系是一个完整的结构,夫妻一方承担对自己父母孝顺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应该做协助赡养,而不是选择不闻不问,那么这样对于民法典的理解就有所偏差了。
比如说,岳父岳母生病了,那么女儿将作为第一责任人,来照顾自己的父母。而女婿作为女儿的配偶,也是应该来协助女儿来照顾岳父岳母。
这里的责任有主次之分,不能弄反了。假如说女儿不想照顾自己的父母,而是把所有的责任和义务全部推给了女婿,那么,女婿也选择不照顾岳父岳母。如果面对这样的情况,岳父岳母将女儿和女婿全部告上法庭的话,那么女儿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女婿的行为则是不违法的。
同样的,如果儿子不孝顺,反倒是要求媳妇赡养公婆,那么即使媳妇不去尽这一份赡养义务,从法律上来说也是不违法的,因为儿子才是第一责任人。
有不少人觉得这样很公平,既然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那么媳妇不赡养公婆也不违法,这样的关系是对等的,其实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各自养各自的父母。
也有不少人觉得这样不合理,他们觉得这样结婚又有什么意思了?如果都是各管各的,那还不如一个人单独的过日子?
其实这样的理解是有些偏差的。因为在过往的一些纠纷当中,因为一些权利和责任没有划分清楚,导致了家庭的很多矛盾产生。
比如说女婿继承了岳父岳母的遗产,却又不去履行他的赡养义务,对于这样的行为,处理起来一般比较困难。
如今,民法典规定的就比较简单,就不会再出现这样的问题了。你不是法定继承人,不享受遗产继承的权利,也不用承担赡养的义务。
三.对于这样的规定,有女儿的家庭或者只有独生女的家庭,又应该如何面对了?
1.第一点,就是要摆正心态,不要过多的去纠结女婿到底要不要抚养自己,因为这不是你能够决定的。
如果有能力的情况下,或者经济实力还不错,那么人老了以后,你选择一个合适的养老院来进行养老,这样的情况不比生活在女儿女婿家里面差,才能够享受到更多的自由,有一些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同伴,用这样的方式,来度过自己的晚年生活,其实也是非常不错的。
2.第二点,如果真要指望有人养老的话,那么也是应该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女儿身上 ,因为他们是最直接的赡养人。如果女儿能够赡养你,那么自然晚年生活也不会太差,如果自己的女儿都不愿意赡养你,平心而论,能指望女婿吗?女婿不赡养你,那是本分;赡养你,那是情分。所以说可以对自己的女儿提要求,要求她来尽到孝道的部分。
3.第三点,保持好与女儿和女婿的关系。其实很多时候女婿都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一般都会支持妻子去照顾自己的父母,而他们也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给自己的岳父岳母准备很多的礼物。
甚至是我们经常能够看到,不少老人其实都是住在女儿家里面的,他们会帮助女儿女婿带孩子,让女儿女婿安心的上班创业,而女儿女婿们也赡养着他们的老年生活,这样的方式不也是挺好的嘛。
其实人与人之间是相互的,你对我好,我自然也会对你好。
这其实不仅仅是指女婿与岳父岳母之间的关系,同样适用于媳妇和公婆之间的关系。不少家庭公婆帮着儿子儿媳带孩子,而儿子儿媳也从来没有说不孝敬他们。
不少老人也会担心,女儿出嫁以后,在婆家基本上是做起了全职妈妈,平时很少有收入,那么又该如何照顾自己了?
这样的情况其实在当今比较多见,不少女人在结婚生孩子以后,慢慢的就回归了生活,照顾公婆,照顾孩子,照顾家庭,的确在经济方面没有了太多的收入,但是一个良好的家庭关系,丈夫一般都会去体贴妻子,而孝顺自己的父母是人之常情,也是应尽的义务,作为女婿,一般他们也都会去支持自己的妻子来孝敬父母。
所以我们经常看到很多女儿给老人买衣服,买吃的,买穿的,女婿们基本上不会多说什么,尽管女儿们花的也是家庭的共有财产。但只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关系,一般来说都不会有什么样的矛盾。
也有人觉得,这样的新规下来以后,对于只有女儿的家庭,那么在女儿出嫁的时候,是不是要去多要一些彩礼,这样已备自己养老所用。
其实想说一句,大可不必这样,不要为了收彩礼而要彩礼,可以根据自己当地的习俗,适当的要一些彩礼。因为这样的方式并不能够防老,因为人老了以后,是需要子女来用心照顾的,并非有钱就能够解决问题。
甚至是不少人因为钱的事情,岳父岳母和女婿之间关系闹得非常僵,从而也给自己的女儿婚姻关系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
总之吧,不要太过于纠结未来的赡养问题,而是做好当下的事情,用一颗真诚的心,对待彼此,那么,结局也必然是美好的。而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孝道型的国家,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都在支持着孝顺这样的一个情况。
而且也无需惊弓之鸟,民法典也规定了,女婿和儿媳是有协助赡养的义务,更何况,当今的年轻人思想都比较开放,也不会计较于太多,都把照顾父母,照顾公婆,照顾岳父岳母的责任揽在肩上,甚至是结婚以后,早已成为了一家人,根本没有想过不去赡养,所以对于老年人来说,也不用担心太多啦!
关于女婿不赡养父母和儿媳,不赡养公婆的行为,不属于违法的行为,你又是怎么看待的呢?都来说一说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