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水端平,哪怕参差也别是糖水和苦水的区别;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一碗水端不平,容易呛着。
以下故事改编自案例,勿与现实对号入座。
【资料图】
所涉人物均为化名,往期同。
01被起诉的儿女
那天,70岁的苏某独自一人来到法院。
她说她要起诉她的四个子女。(一男三女)
说他们都不赡养她。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难道真的是四个孩子都十分冷血么?
庭长经过初步了解后,知晓了一个根本的矛盾点。
原来,苏某的三个女儿,阿二,阿三,阿四觉得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而且母亲把大部分的财产都给了儿子阿大。
所以理应由自己的大哥担负起赡养母亲的责任。
可是作为享受疼爱最多的阿大,也拒绝赡养老母亲。
于是体弱多病,年纪又大的苏某,就落得个晚景凄凉。
不得不使用法律维权。
02有些偏心的母亲
苏某虽然可能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但绝对是负责任的妈妈。
起码她一个人拉扯了四个孩子。
当年,丈夫外出打工,家里内外全都由苏某一肩挑。
照顾四个孩子,还得忙农活。
那段回忆虽然艰苦,但也是造就了苏某和孩子们的羁绊。
孩子终究是会长大,会有着自己的生活。
儿子成家,女儿出嫁。
吵吵闹闹的家庭氛围,突然之间家里就剩下苏某和丈夫。
苏某心里有些孤单和寂寞。
而后来连丈夫都先她一步而去,她的孤独情绪越来越高。
一个人生活,虽然难过可还得继续。
但时间长了,身体出现问题,让她再也没有办法独自生活下去。
就算是这样,女儿们都没有要赡养母亲的意思。
理由很简单,母亲偏心。
阿二:“母亲给我的感觉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我结婚的时候,包括我妹妹她们结婚的时候,什么都没给我们买。
可当大哥结婚的时候,那是给出钱买了房子。
甚至是把手上的戒指都送给了大嫂。
对我们,不出钱,也不出力(不帮着带带孙辈)。”
当然,这种情况,并非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在阿二小时候的印象里。
母亲就有些偏心,给哥哥的,总是比给她们的要多,要好。
无非就是哥哥是男的,她们是女的。
当时母亲给她的强硬回答,也是让她一直有所埋怨。
“你哥是大娃儿,就应该穿新衣服”
加之后来所发生的的一件事,让阿二伤透了心。
阿二和妹妹们参加工作后,有了薪水,都会拿出一部分给苏某。
当时苏某的丈夫还活着,还有退休金。
加上老两口花的不多,也是攒下了一笔钱。
而这笔钱,就像上述说的那样,拿出来给阿大补贴房子了。
阿二她们觉得,阿大都怎么给过母亲钱,但是母亲却用她们给的钱补贴大哥。
实在是有些委屈和埋怨。
03“白眼狼”的大儿子
单纯通过表象来看。(记住这是个铺垫)
苏某有着“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
反映出一定的局限性,“养儿能防老”。
对儿子好,希望对方能够记住,以后老了有依靠。
但是她万万没想到,这种方式不但是伤害了女儿。
更是惯坏了儿子。
给他买房,给他出彩礼,结果一开口要去他家里住。
就直接两个字:“没门!”
几个女儿也是有些心疼母亲,毕竟大哥的所作所为看在眼里。
不往家里拿钱,也很少看望母亲。
但是母亲却把好的,钱都给了他,大哥去赡养是理所应当的。
所以当大哥拒绝的时候,几人虽然心疼。
觉得大哥就是个白眼狼。
但也没有说跨过心里那道坎儿承担起抚养母亲的责任。
当时关于赡养问题,他们四个人也商量过。
阿大可以不赡养母亲,她们姐妹三人可以赡养母亲。
但是需要阿大把房子拿出来,如果阿大要房子,那就应该赡养母亲。
因为那个房子的钱,是苏某出了一部分。
而在那一部分里,还有她们几个姐妹的钱。(给苏某的)
阿大的态度那更是坚决:“我没义务赡养我妈,让她们(指妹妹们)去养”
为何阿大要说出自己没有义务赡养母亲这种话呢?
原来,阿大并不是苏某的亲生儿子!
04无法释怀的隔阂
原来,阿大居然是苏某姐姐的儿子。
苏某有个姐姐,当时她和丈夫结婚后一直无所出。
而姐姐却是先后生下两个儿子。
小儿子的降临,让那个家庭无法负担。
于是姐妹俩一商量,最终决定姐姐把儿子过继给妹妹。
也就是阿大。
所以综合这一点来看。
或许苏某对于阿大的好,也不一定或者说不是全部都因为那种落后的思想作祟。
也有着对于姐姐沉甸甸的爱。
毕竟她是她姐姐一手带大的,姐姐对她好,她都记着。
她也答应过姐姐,会好好照顾这个儿子。
这个埋藏多年的秘密,本应该是天知地知,苏某夫妇和苏某的姐姐姐夫知晓。
可是因为后来苏某的姐夫突发疾病,弥留之际握着阿大的手喊了一声儿子。
让这个隐藏多年的秘密,一步步浮出水面。
其实早年间,阿大对于自己的身世就有些怀疑。
因为他和自己的“父亲”长得不像,但是却和姨父长得很像。
可是也没有多想,而因为这件事成为了一个缺口,把怀疑越放越大。
他去了苏某,可不论他怎么问,苏某都没有正面回答。
阿大便觉得自己可能是母亲和姨父的私生子。
为了求证这件事,他去找了自己的大姨。
不得不说,阿大很聪明,他没有直接问,而是选择了诈。
他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一切,母亲已经什么都和自己说了。
他不是他们亲生的,而是姨父的儿子。
真相比阿大自己的脑补,还要让他震撼。
姨父成了自己的父亲,大姨成了自己的母亲。
阿大的恨,源于觉得说自己被至亲所骗。
哪怕他们对自己那么好,但是骗了他。
他就有些不舒服。
养母他恨,亲生母亲也是。
觉得对方抛弃了他,家穷也不是原因。
穷为何还要生他?因为穷就把自己过继么?
把这些情绪,他都折射到了苏某身上。
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所谓的母亲,于是选择了避而不见。
而这个秘密被揭开之后,相比较体谅,女儿们更多的是埋怨苏某。
养儿防老,那得是自己的亲儿,别人家的儿子,还这么上心。
现在可倒好,养了个冤家。
出钱,出感情,出力,结果呢?啥也没捞着。
对自己的亲生女儿都没这么上心。
不过阿二说对了一个问题。
既然阿大不想认这个母亲,那凭啥还要享受母亲带给儿子的福利?
天下间哪有这样的好事,享受着疼爱,还翻脸不认人。
想走?就应该把苏某给他的财产还给她。
在房子这个问题上,阿大是有点拎不清。
他觉得这个房子上边,房产证是他的名字,那就应该是他的。
也不想想当初这个房子怎么来的。
面对妹妹们的质问,这个时候开始想起苏某了。
开始觉得那是自己的娘了。
“母亲(指苏某)都没问我房子的问题,你们凭啥问”
阿二也是不甘示弱,怼到:“你都不认自己妈,你还凭啥拿我妈的房子”
05生娘不如养娘大(就本案来说)
不是她生的,但是她养的啊!
苏某是个内心柔软的人,造成这种局面。
她没怨过女儿,没怨过阿大,她怨自己,觉得当初不这么干,或许就没有这么多事。
可是,又无法割舍自己和阿大的那段相处时光。
在这种两难的境地下,苏某选择了沉默。
而这种沉默,无疑于更大加深了她和阿大以及女儿们之间的成见。
所以就导致了谁也不待见她的局面。
最终不得已是闹到了法院。
之前在说这种家庭纠纷案件的时候,我们就谈到过基层法院对这种问题的温暖处理。
不到万不得已,那是不会采取开庭判决的方式。
因为要尊重原被告的意愿,为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新的问题。
苏某除了想要赡养费,更为重要的是填补自己内心的孤寂。
是想着和孩子们能够团聚。
所以调解解决,无疑是很恰当的方式。
最终法院也是认为。
第一,苏某和阿大之间的关系,为合法的收养关系。
两人之间的既定事实,是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虽然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登记,但是因为当时的历史条件造成)
第二,苏某由阿大直接进行抚养,几个女儿每月给予一定的抚养费用。
情况得到了解决,可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也值得我们思考。
06情感关系的处理
非亲生子女是否应该知道真相,而又应该如何知道真相。
真的是很复杂问题。
因为我们不能笃定每一个谎言都是有益的。
也不能认为拆穿一个谎言,就一定是正确的。
所以只要是做到正确的爱,就可以让孩子懂得爱,回馈爱。
而懂得爱,往往就能够学会尊重和保护,以及关怀。
在本案当中,阿大的理由确实有些站不住脚。
认为对方的欺骗,就能够做到如此的冷漠。
可毕竟他也承受了苏某对他大部分的爱啊!
所以与其说是一种怨恨,可能也有着那种维护自己小众利益的心思。
可以抚养,或者承担由赡养义务,但是却不履行。
确实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
不说其他的,也是为自己的家庭和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