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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淄博市图书馆持续接收社会各界捐赠图书,近日为了更好的接收各界捐赠书籍,并将各界爱心传递和推广出去,淄博市图书馆制定了图书捐赠办法。
在捐赠办法中,主要对捐赠的书籍种类做了具体说明。特别提到捐赠书籍包括公开及非公开编辑出版的图书,特别是图书内容涉及我市市情市貌,反映我市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取得重要成果的地方文献资料,如史志、人名录、单位纪念册、族谱、历史沿革、风土人情等;所赠书籍应为有一定参考利用价值及收藏价值、图书馆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所赠书籍应保存完好,品相适中;长期收藏的同一书籍复本不超过4册,捐赠图书适量为宜。
且捐赠书籍一经接收,其所有权便属于淄博市图书馆所有,图书馆有权在不通知捐赠者的情况下对不符合收藏要求的图书进行处理,并按图书馆相关程序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内容过于陈旧的、破损严重的的捐赠图书进行藏书剔旧等。
此次市图书馆对图书捐赠办法的规范要求展示了淄博对图书文化产业的高度重视,而随着社会各界的不断投入,淄博文化产业不可能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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