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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扬子晚报网10月19日讯(通讯员戎芬记者梅建明)“转弯让直行,路口需慢行。”这样简单的道路通行规则,可谓是人人皆知,但总有人只是把规则挂在嘴上,却没有付诸行动,等到出了事故才后悔。
近日,南京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乾德路路段处,发生了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勘察。
经查,该事故是轿车驾驶员柳某在转弯时,未让直行电动车先行,导致电动车及车主一同摔倒在地。
据介绍,当天,柳某驾车从公司大门出来,准备右转弯进入道路,但因柳某一时疏忽,没有观察到左边正常直行的电动车,导致转弯时与电动车发生碰撞。所幸当时电动车驾驶员戴了头盔,并无大碍。
民警判定,因柳某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人在转弯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周边车况、路况,注意避让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和行人,切勿“急在一时”,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转弯。
校对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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