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2022年9月22日,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太平受贿一案。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宋太平利用担任河北省人事厅厅长、河北省保定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3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宋太平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949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宋太平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宋太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宋太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