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上海法治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鉴定人运用专业技术破解“指纹之谜”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法治报通讯员 王洁
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纹线细微繁杂,仿冒难度大,因此也被誉为“证据之王”。指纹捺印在客体表面,就形成指印,我国自古就有签字画押的传统,签名后捺印成为最常见的画押形式。
然而,随着伪造方法和伪造技术的不断提升,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伪造指纹的情况渐渐增多。一些不法分子企图通过伪造指纹掩盖真相、逃避打击甚至嫁祸他人,从而实现自己的不法目的。近日,记者来到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了解鉴定人破解“指纹之谜”的故事。
【案情回放】
故事一 两份借条引发“罗生门”
“虽然我们有过业务往来,但我肯定没有借过他钱,这两张借条不是我签的!”孙先生说起这个莫名其妙的官司,就一肚子火。梁先生手持孙先生在2013年以及2015年的两份借条,将孙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还款。在法庭上,孙先生坚决不承认借条的真实性,要求进行司法鉴定。
受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鉴定人担起了“去伪存真”的重任。借条上不仅有孙先生的签名,还有指印。通过检验,鉴定人发现孙先生落款签名处的需检指印为红色色料形成,指印完整,部分纹线清晰,与孙先生的右手拇指指印一致,借条上的指印属于孙先生。
看似案件有了结论,但鉴定人却从中发现了疑点。“借条上的指印色泽明亮,墨迹平实且均匀,无立体感,纹线缺少过渡和渐变。”而正常情况下,人的手指蘸印泥直接捺印的指印纹线有明显的深浅变化,显示着手指皮肤脊线的立体感。“虽然借条上的指印和孙先生指印的纹线特征存在符合,但借条上指印的墨迹分布特点与人手指蘸印泥印油直接捺印的指印明显不同。”鉴定人同时发现,两份不同年份的借条,指印的轮廓、墨迹分布、视频光谱、拉曼光谱及质谱等均表现一致。“即使是同一个人也不可能捺印出两枚轮廓和墨迹分布完全一样的指印。”
最终,经鉴定人综合评断认为借条上的指印的形成方式与手指直接捺印不符,不是手指直接捺印形成,为仿真制作所形成。在铁证面前,梁先生也只得承认,他通过孙先生留在其他合同上的一枚指印样式,仿制了两份借条上的指印。
故事二 指印道出工龄真相
“即使是同一个人按捺下的指印,也未必代表他说了真话。”鉴定人谈起一例劳动纠纷,从指印按捺的形态找到合同形成的真相。
唐某手持14份临时工协议,要求某农村信用社支付14年的劳动报酬。但信用社却表示,唐某只是近几年才来帮忙的临时工,不知他手中的14份协议从何而来。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接到委托后,对这14份协议进行了检验。这14份协议都为格式相同的打印形式文件,时间从2001年开始至2014年结束,落款时间间隔均为一年。“唐某”签名处均留有一枚红色指印。经检验,2001年至2014年的协议纸张的色泽、光谱特性反映一致。
更让鉴定人感到讶异的是,这些不同年份的协议书上“唐某”签名处的红色指印的积墨和漏白等指印印面特征相吻合,反映了这是同一人同一手指一次性捺印形成的特点。
“相隔十多年的协议书,指印却是一气呵成一次性捺印形成,这是不可能的。”根据上述检验结果,唐某的谎言也就此被戳破。
故事三 狠心破坏手指只为逃避责任
2009年,张先生出借给某公司100万元。王先生作为担保人签下了个人不可撤销担保函,并在签名处按捺下指纹。然而,此后该公司负债连连,不具备还款能力了。而担保人王先生此时也“变脸”,坚称自己压根不知道担保一事,担保函上的签名和指印也不是他的。
法院便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进行司法鉴定。拿到检材和样本,鉴定人才明白王先生不认账的“底气”从何而来。“担保函上指印是完整清晰的,但法院采集的王先生的十指指印样本中,右手食指指印模糊,且上半部分有多道伤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鉴定人告诉记者,尽管乍一看担保函上的需检指印与王先生样本中右手食指指印明显不同,但样本指印上的多道伤疤有可能是事后人为所致。“因为手指皮肤的可再生能力较强,仅破坏表皮,乳突纹线可以再生。”鉴定人表示,本案中当事人虽破坏了自己的手指,但通过留存和再生的纹线依然可以进行同一性鉴定。
最终,鉴定人检验发现王先生样本右手食指指印共存在稳定的指印细节特征17处以上,具备比对条件。通过比较检验,发现担保函上的需检指印与王先生右手食指指印的纹线流向相同,且在对应的指印纹线细节特征以及组合关系上相符合,最终认定担保函上的需检指印为王先生右手食指所留。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鉴定人说】
指印鉴定作为痕迹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案件侦查、诉讼审判、民间纠纷等领域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指纹因人而异的特异性、终身基本不变的稳定性、触物留痕的客观反映性,可以直接认定人身,客观性强,因此被誉为“证据之王”。
指印鉴定技术包括形成过程鉴定技术、一次性捺印鉴定技术、同一性鉴定技术,三项鉴定技术构成了当前的指印鉴定技术体系。
上述三个案例分别是三项指印鉴定技术的典型案例,具体来说:
第一则案例应用的是形成过程鉴定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伪造高仿真指印的方式也层出不穷,手指捺印指印与伪造高仿真指印的本质区别在于指印纹线的墨迹分布,由于手指皮肤脊线表面微观呈凹凸立体状,因此手指捺印指印纹线有明显的渐变过渡和立体感。
第二则案例应用的是一次性捺印鉴定技术。
当前技术无法通过成分分析的方式鉴定捺印指印的绝对形成时间,但可以通过印面特征的关联性判断两枚及以上指印的相对形成时间,即是否同一人同一手指一次蘸墨连续捺印形成。
第三则案例应用的是同一性鉴定技术。
手指乳突纹线形态是由对应的真皮层决定的,手指表皮层受损愈合后原来的乳突纹线形态保存不变,并且手指表面有大量的乳突纹线细节特征,仅仅破坏一部分乳突纹线不必然导致无法鉴定。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文痕和微量物证鉴定研究室工程师:孙年峰)
【鉴定锦囊】
为防止因仿造指纹、指纹滥用等产生的纠纷,鉴定人建议:
1、发生借贷关系时,尽量不要用现金方式进行交易,可以使用转账等有记录的方式来完成资金的支付转移,保留证据痕迹。
2、不要轻易留下自己的指纹、签名等生物特征,必要时可通过拍照方式将相关文件及指纹、签名等记录保存。一旦发生纠纷,这些文件可以作为比对检材,减少鉴定波折。
3、女性相对来说手指纹线较浅,加之洗衣洗碗更容易损伤纹线,因此在指纹采集前一两周建议尽量少做家务,可涂抹护手霜进行养护,确保采集指纹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