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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大明旧事:明代有没有官办救济机构?曾出现过什么问题?

2023-04-03 13: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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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遇春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大明朝廷下令,天下府、州、县均须设立孤老院。


(相关资料图)

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改“孤老院”为“养济院”。

养济院为明代的官办救济机构。

当日,凡是幼而无父、老而无子、身体伤残、患有疾病而无法自理生活的民众,全都容许进入养济院,由官方进行赡养。

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大明朝廷又规定:

除普通民户之外,凡军籍、匠籍之中老、弱、残、疾而没有子孙的人员,也可在养济院中接受赡养。

到了明成祖(朱棣)永乐时期(公元1403年~公元1424年),大多数养济院逐渐开始崩坏。

明神宗(朱翊钧)万历(公元1573年~公元1620年)之后,养济院及相关制度逐渐废弛。

话说,大明顺天府治下的宛平县也设有养济院。

宛平县的养济院位于城内的河漕西坊。

据清代朱一新《京师坊巷志稿》卷上记载:

“西直门横桥南,有枯渠曰河漕,直达宣武门西城根,入护城河,俗称曰臭沟。明于此置河漕西坊。”

同为顺天府治下的大兴县,也有养济院,该养济院位于府前孤老胡同。

据说,今北京东城区南锣鼓巷西侧八条胡同前鼓楼苑胡同为明代养济院所在地。因养济院是收养孤老的地方,因此,该胡同在明代称为“孤老胡同”。到了清代,“孤老”被讹音为“鼓楼”,加之此胡同位于鼓楼的前面,胡同名称也改作“前鼓楼院”,取“鼓楼前方院子”之义,后又成了“前鼓楼苑”。

宛平县河漕西坊,有一所公府。公府之中,建有群房十二连。这就是宛平县的养济院。

按照当时的惯例,都城辖县的县官不得擅自收救孤苦无依的老人进入养济院;只有在改元、举行大型典礼之时,朝廷才会降下诏旨,经各部会商议定,行文至县,要求排查都城内外年老、疾患、孤苦无依、贫而无恃的民众,核验籍属年岁、登记造册、上呈请示后,才可以进行收救赡养。正因为如此,所以,宛平县养济院对孤老的救助,是没有固定日期、也没有固定人数的;一切,全都是听从朝廷的命令、然后依命行事。

宛平养济院收救的男女人等,其籍贯是否属于顺天府治下的宛平、大兴二县,是没有严格限制的。据此可知,非都城辖县养济院对孤老的收救,或有籍属的限制。

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因为改元,宛平县养济院收救萧俊等一千八百人。

万历六年(公元 1578年),皇帝朱翊钧大婚礼成。万历七年(公元 1579年),宛平县养济院收救刘真等五百人。

万历十年(公元 1582年),皇长子朱常洛出生,宛平县养济院收救李聪等五百八十五人。

与宛平县一样,大兴县的养济院也在同样的时间节点收救了同样人数的孤苦无依、老弱之人。

宛平养济院收救的人员,朝廷每月会向他们每人供给太仓米三斗、每年会向他们每人供给甲字库布一匹。

甲字库为官署名,明代的内库之一,主管储存布匹、颜料等物,皆为浙江等省的岁供。

养济院收救的人员,以“会”为单位,进行管理:

官方会在被收救人员之中选择设立“会头”数人;会头领会,每名会头带领管理被收救人员百余人。

被收救人员每月需在养济院会集一次,等候县丞进行查点。

如此看来,有些被收救人员是没有住在养济院的、或者是没有长期住在养济院的。

每月查点,如果发现有人员去世,则予以除名。除名的目的,主要是去除朝廷的供给。

每月查点完毕,主办官吏开具真实人数,上交本县,再由本县上报本府,经本府转达户部,由户部行文至相关衙门,相关衙门按照在册人数供给米和布。

起初,养济院的制度明晰、对被收救人员的查点也十分清楚。

时日久长之后,在养济院相关制度的执行上,大家都开始轻忽、怠慢了。

那些被收救人员,借口朝廷施行仁政,不在养济院会集并接受查点。这样一来,便给了会头盘踞和操作的空间:

对于亡故的被收救人员,会头往往进行虚报,十个亡者常常连一个都不上报;

对于健在的被收救人员,会头往往进行虚发,十个人常常只能领到一个人救济的份额。

如此,从中获取的不合法规、没有道德的利益,全部归于会头一人所有。于是,会头之中,便出现了衣食丰饶、比士民还要富裕的人。

对于虚报虚发的行为,主管官员一旦将个别不良会头绳之以法,那么,其他会头会群起鼓噪喧呼,他们挑选并带领上百名年龄很大、双目失明的收救人员,全都穿上污秽难闻、破烂不堪的衣服,聚集在都城的大道之上,等待九卿经过之时,将这些官员团团围住,放声悲哭、乞求怜念,并状告宛平、大兴两县的官员。

因为这些人污秽难以接近、赶他们又赶不走,所以,九卿被围者,都非常窘迫。

这样,宛平、大兴的官员害怕因此而获罪,故而,对于养济院被收救人员的查点,也就没有人敢去认真执行了。

宛平、大兴两县,偶尔也有官员按照制度严格查点被收救人员的。这时,那些会头又会托词,说是官方供给的粮食不够用度,所以,被收救人员多有外出,分散在各个村落乞讨觅食,请求宽限查点时间。官员一旦宽限查点时间,会头们就会私下聚集无名之人冒充应付,那些查点的官员之中,多有博爱宽厚之人,他们不想处置这些原本就孤苦无依的人,于是,查点也就名存实亡了。

《宛署杂记》的作者沈榜刚到宛平担任知县,在清楚了解养济院的相关管理情况之后,他心中暗暗生疑。于是,沈榜便向主办官吏询问、向具体执行人员询问、向会头询问,结果,他发现,养济院的确存在问题。接着,沈榜便将具体执行的人员法办,并立即索取原来呈报的收救人员登记册。最后,在散乱的簿册之中,沈榜找到了相关资料。于是,沈榜安排,将原来的登记册按年分类,每年合订成一册,结果查出被收救人员情况如下:

百岁以上者五人;

九十五岁以上者,二十七人;

九十一岁以上者,五十二人;

八十五岁以上者,百余人;

八十一岁以下者,不可胜数。

于是,沈榜召集会头,对他们说是:

“你们这些孤苦无依的老人家是这个样子吗?人生七十,自古以为稀有;年龄高至百岁,人生实在难遇。你们这些孤老之中,竟然有这么多的高寿之人!我已听说过以前的事情,办事人员向你们稽核人数时,你们都说是大家都还健在;会集你们查点,你们就喧哗哄闹。我现在和你们做个约定:也不用一一打扰你们,查点所有人,你们暂且会集七十岁以上的人员,按照岁数,每一岁排成一对,我和你们当面质证,如果核查之后,存在问题,你们自行认罪就好了。”

于是,那些会头叩头认罪,说是:

“我们享用国家的供给,确实有浮滥之事,今后如何供给,全听朝廷安排。”

最后,沈榜与会头们约定,让他们按年龄状况,逐渐将那些已经过世还登记在册的被收救人员除名。

这样,半年之间,便减掉了百余人。

这样,也为朝廷省下一些米和布。

主要参考资料:

1.明·沈榜《宛署杂记》

(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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