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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 两年前,江某某和盛某某两人合伙乱砍滥伐树木 400 余棵,卖了 1.4 万元。3 月 10 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作为太湖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在案发地位于虎丘区的山林脚下,就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案是江苏省首例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案件。
庭审现场,在法院的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虎丘检察院与两被告人达成并签署调解协议,两被告人同意以认购 " 碳汇 " 的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缴纳固碳生态服务功能损害费用 7000 余元,并通过异地补植复绿的方式,承担其余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及惩罚性赔偿费用,合计 18 万余元。
据了解," 碳汇 " 一般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此外,两名被告人仍将按照植被恢复实施方案进行 " 补植复绿 "。这种传统 " 补植 " 与创新 " 碳汇 " 的结合,真正实现了生态损害的全链条、精细化修复,是环资审判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多元化生态修复上的实践创新。
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陈勇表示:" 该案是我省首例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 2 月 17 日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后的首案。这种方式既充分考虑了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经济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又丰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履行方式,也可以以此为契机引导更多公众和单位积极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理念。"
通讯员 杨晓迪 潘望 记者 徐晓安
(姑苏法院供图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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