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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被执行人孙某的奔驰车被法院查封,孙某的男友徐某某知晓后,撕毁法院的封条,甚至用切割机将车辆卡钳锁破坏,随后将车开走。近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件,并当庭宣判。为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溧水法院还组织了十余名被执行人现场旁听。
据悉,在李某某与孙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李某某在诉讼过程中保全了孙某名下的一辆红色奔驰轿车。法院于 2021 年 6 月 3 日依法查封这辆奔驰车。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然而,被执行人孙某后来并没有按照协议履行。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8 点半左右,执行干警在双塘路某小区门口发现了这辆车,随即依法查封车辆,在车前挡风玻璃上留置了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并使用卡钳锁锁住车辆左前轮,在车辆左前车门上粘贴封条。看到自己的车被查封,孙某迅速告诉了男友徐某某。当天下午 4 点左右,徐某某走到涉案车辆前,撕毁了粘贴在车门处的封条,并使用切割机将车辆卡钳锁破坏,开走这辆车后藏匿到江苏省句容市,导致法院后续执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案发后,孙某将车辆找到并交回溧水法院。
在庭审中,徐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某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
承办法官表示,人民法院为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都不得实施隐藏、转移、变卖等处置行为。否则,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通过旁听本次庭审,被执行人意识到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严重后果,也了解到抵抗执行工作的后果,对被执行人起到震慑、警醒的作用,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