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你听过
但是“套证店”你听过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
厦门一餐饮经营者
用假证在网络平台开外卖店
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罚款10000元
开外卖店用的竟是伪造证件
去年10月31日
集美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
在处理一起餐饮消费投诉举报时
发现被投诉的个体经营者
开了多家外卖网店
其中一家使用的竟是伪造证件
执法人员对该经营者立案调查发现,当事人通过短视频平台一短视频博主介绍,得知有“一店多开”的违法经营方式,随后便付款并委托该博主帮其伪造证件。
针对线下门店检查中发现的
操作现场环境“脏乱差”的情况
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
并抄报网络平台对其作出下线处理
至于为该经营者提供假证的那名博主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在取得证据后
通报该博主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
据悉,今年2月20日,该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食品不合格网店还是“套证”开的
无独有偶
日前,集美市场监管部门
在处置一起食品抽检不合格事件时
也发现当事人开的外卖网店中
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并非其本人所有
而是该店铺旁一对老夫妻所注册的
据当事人陈述,其曾经接到某代办中介电话,称能够帮助其采取“套证”手段开设外卖网店,由此便萌生冒用他人证照在网络平台上开设餐饮外卖店牟利的想法。
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该店不合格食品处置复检流程完毕后
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内容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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