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为蝇头小利,电工用细电线偷换粗电缆
(相关资料图)
检察机关一体推进惩罚犯罪与源头治理
姚雯/漫画
电工盯上了埋在地下的道路照明电缆,用细电线换掉原来的粗电缆后,将粗电缆变卖牟利,共计盗取价值20余万元的电缆。经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电工王某等3人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一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收购电缆的胡某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近日,检察官通过电话回访了被盗公司,对方表示在加强内部管理后,再无类似情况发生。
今年2月,通州区某公司的保安队长小刘带领队员凌晨巡逻时,发现井盖下传来阵阵声响。待井下人员出来后,小刘与同事们立即将这3人抓住并报警。
被抓的人中有一人是在该公司从事电工工作的王某。王某凭借自己的工作经验,认为公司道路照明所用的粗电缆可以用细电线替代,短时间内不会发生故障,利用这个时间差,可以“偷梁换柱”再卖掉粗电缆获利。
于是,王某伙同朋友许某、表哥曾某,以剪断原电缆、接上细电线的方式偷偷窃取通州区多条道路的照明电缆2000余米,价值20余万元。因细电线能够维持一段时间的照明使用,所以3人的作案时间长达半年,一直没被发现。
案件被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通过审查比对王某手机数据,发现每次盗窃后,王某的微信账户中都会有大额进账,时间都在凌晨,转款人是同一人。王某承认,自己将窃取的电缆全部卖给了从事废品收购的胡某、李某,而胡某、李某二人收购电缆后转手卖给了张某。2月24日,胡某、李某被民警抓获,2月25日,张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由于王某等3人多次作案,盗窃的照明电缆价值高达20余万元,偷换的细电线也给相关企业造成了极大的风险隐患,为了在办案中将追赃挽损和严惩犯罪、化解矛盾相结合,办案检察官联系犯罪嫌疑人家属耐心释法说理,促成家属全部退赔公司损失并获得对方谅解。
该案被提起公诉后,通州区检察院对被盗公司在管理机制、风险预防、员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向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提出了强化人员管理、细化巡视规范、优化安全生产方针、深化法治观念的整改举措,助力企业堵塞漏洞。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司很快将整改结果进行了书面回函,表示检察建议相关内容均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