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正式实施《条例》对合肥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也对非机动车驾驶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比如↓↓
(相关资料图)
明令禁止拼装、加装、改装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均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遇红灯时,要在非机动车停止线内有序等候;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要停车让行;
不得逆向驾驶、醉酒驾驶;
不得有牵引动物、以手持方式拨打或者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
实施首日
记者来到合肥街头进行了探访↓↓↓
在马鞍山路与望江路交口,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包河大队二中队的民警正在对过往非机动车骑行人员进行新条例的宣传工作。
一位外卖员逆行至路口,被交警拦下,进行劝阻和教育。交警包河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唐二飞表示,很多外卖员为了更快地送单,常选择逆行,再加上一边骑车一边低头看手机,非常危险。“你们外卖小哥很辛苦,但一定要注意安全,下次不要逆向行驶了。”
在此次发布的《条例》中,最受人关注的,当属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均应佩戴安全头盔。记者在现场发现,经合肥交警从二季度开展的“戴头盔保平安促文明”行动,路口非机动车骑行人员的头盔佩戴率相较于之前已有明显提升,不少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已经自觉佩戴了头盔。
针对另一部分没有佩戴头盔的市民,交警利用等红灯的间隙,逐一上前发放《条例》宣传单页并讲解提醒。“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头部容易受到撞击,如果佩戴头盔的话,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头部受伤。”
唐二飞坦言,该《条例》填补了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的空白,一线交警的执勤工作变得更加有法可依了。之后,他们将在辖区重点路段各个方向均安排警力加强宣传,此外,也会设置多个流动宣传点。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包河大队大队长许国辉现场介绍,《条例》目前刚刚开始施行,交警部门将仍然以劝导教育为主,也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合肥的道路通行秩序,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合报现在发生融媒体工作室合报全媒体记者/任海怡见习记者詹慈媛文/摄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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