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特约评论员毕舸
从事先预防到事后惩处各环节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方能实现双十一期间网购安心、省心与放心
(资料图)
双十一来临之际,电商平台促销“先涨价再降价”甚至“直接涨价”的消息不绝于耳。
羽绒服3天3个价,洗发水套组比“618”贵了80元……不少网友发出了购物车或商品页面的前后对比图,直指多年来大家默认的“全年最低价”的大促时段,“浑水摸鱼”的情况着实不少。记者询问多家网店、旗舰店客服,得到的回复大多语焉不详,理由大多集中在“不同活动给出的优惠不同”,或是“大促不同阶段折扣力度不同”。
消费者苦双十一“先涨价后降价”现象久矣。作为典型的电商促销节日,消费者希望能够通过双十一获得实实在在的价格实惠,而某些商家“先涨价后降价”甚至“直接涨价”,就是利用信息不对称,给消费者制造信息陷阱,让消费者花了冤枉钱也伤了感情,不仅造成权益受损,也连带影响双十一整体消费环境。难怪不少消费者用脚投票,不再参与双十一活动。
显然,仅靠商家自律与消费者自我保护,难以制止“先涨价再降价”现象,更需要平台、管理部门的共管共治。
各大电商平台对此应对商家促销有更完善的管理举措。天猫、苏宁易购推出双十一“价保”规则,消费者购买带价保标识的商品,在价保期内,若同一商家的同一商品一旦出现降价,都可以发起价保申请,申请退差价。快手则推出“匹诺曹”行动,通过智能化手段,即时提醒主播可能存在夸大宣传等违规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商家、主播等加大处罚力度,一年内处罚虚假宣传主播、商家和货主数十万人次。电商平台强化各类管理举措,有利于对平台商家形成约束,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权利补偿机制。
当然,仅仅靠电商平台内部管理仍然不够,政府监管还应持续发力,尤其是针对部分商家抱持“罚不抵利”的侥幸心理,应通过相关法律的完善,加大其违法成本。
2020年12月30日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东、天猫、唯品会三家电商平台均因不正当价格问题,被罚50万元。这一处罚明确了电商平台应对平台商家虚假宣传、伪促销等做法承担连带责任。但也要看到,数十万的顶格处罚,对于商家或平台虚假促销所能获取的利润而言偏低,需要有关法律进一步完善,引入惩罚性赔偿标准,如可按照其双十一经营额的百分比予以处罚,让违法商家或平台付出更加沉重的经济代价,也使其不敢再触碰虚假宣传这一法律红线。
此外,鼓励更多消费者拿起诉讼武器维权,形成对虚假宣传的监督合围,能够强化消费者的权利救济力度。就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建议,针对电商虚假促销案件,在审理方式上纳入小额诉讼模式范畴,便于法院以简洁程序受理、审核消费者发起的小额诉讼,符合电商纠纷案例大多属于小额标准的维权需求,减少消费者时间、精力的付出,快捷高效维护消费者权益。还可发挥案例指导功能,让成熟案例判决标准可为各地法院审理同类案例时参照使用,同时通过对外发布机制,给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指导。
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共同加大公力救济,从事先预防到事后惩处各环节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让消费者遇到虚假宣传等现象时能够获得对等补偿,方能实现双十一期间网购安心、省心与放心,更能推动内循环大背景下我国消费市场的服务品质升级,提振市场回暖。
编辑:王航
统筹: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