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南特区报】;
因销售不合格花生仁
(资料图片)
海口吴某
被市场监管部门
罚没5万余元!
去年12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接到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澄迈福山铭之选零售超市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协查函。
收到线索后,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供货商海口龙华食盛轩商行确于去年11月3日从个人吴某处购进2件花生仁(每件21.5公斤),并于去年11月5日将该2件花生仁销售给澄迈福山铭之选零售超市。今年1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
涉嫌经营黄曲霉毒素B1
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花生仁
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确定其违法事实
经查明
当事人吴某未经登记从事经营花生仁的活动,并于去年10月28日从海口市中山南路的路边流动摊位购进花生仁2件(每件21.5公斤),购进单价为250元/件,进货价共计500元。
去年11月3日,吴某将上述花生仁全部销售给海口龙华食盛轩商行,违法所得560元,货值金额560元。当事人吴某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上述花生仁无法提供供货商的资质证明、购货凭证和进货验收台账等材料。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认为:
当事人吴某的上述行为
违反了有关规定
构成经营黄曲霉毒素B1
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的食品的行为。
近日,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决定
责令当事人吴某改正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560元;
罚款50000元
罚没款合计50560元。
来源:记者林道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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