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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市发改委发改动态】
为加强和规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回应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近日市营商办印发《南通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回应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5章19条,明确了市营商办统筹全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回应处置工作,各地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部门为投诉受理机构,从投诉举报的受理、办理、反馈、时限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规范,约定追责情形,切实将部门责任压实到位。
《办法》通过建立投诉举报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有效推动政府部门依法、高效、妥善解决市场主体诉求,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法规处: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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